刘捷副主任率财经委检查我市贯彻实施《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情况

日期:2014-09-12 来源:未知

第三十九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0年12月13日

刘捷副主任率财经委检查我市贯彻实施《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情况

12月7日,刘捷副主任率领财经委、预工委一行对我市贯彻实施《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市物价局有关情况汇报。

一年来,市价格主管部门在保障司法、行政执法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仲裁活动客观公正,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相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对《条例》有了更深的理解,增强了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二是加大了自身建设的力度。按照《条例》要求,在全市积极开展规范化认证中心创建活动,注重对价格鉴证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价格鉴证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目前,全市已有18人取得国家注册价格鉴证师资格,2人取得复核裁定人员资格,市及各县(市、区)价格认证中心全部被评为省级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三是鉴证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了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市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相继建立和完善了《价格鉴证受理制度》、《价格鉴证集体审议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规范价格鉴证行为,保证价格鉴证质量,全年免费受理20多起刑事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案件,没有出现一起错案,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市在贯彻《条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条例》实施时间不长,社会和有关机构对《条例》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影响了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依法鉴证意识不强,有些执法机关没有按照《条例》规定将刑事及行政执法案件委托给价格认证机构进行价格鉴证;三是没有严格执法,价格主管部门没有按照《条例》要求,从严对价格鉴证中介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导致一些没有资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

刘捷副主任代表检查组对我市价格主管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对今后贯彻实施《条例》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在中介机构和司法部门加强宣传,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加强价格认证中心建设和价格鉴证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价格认证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价格鉴证中介机构和人员的监管,对价格鉴证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四是要积极争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主任李新建参加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