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献血法实施情况

日期:2014-09-12 来源:未知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献血法实施情况

4月22至23日、5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国带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市卫生局、市中心血站主要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对我市贯彻执行献血法的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深入到洪湖市、监利县、荆州开发区,实地察看了储血点、街头采血车、单采血浆站、无偿献血宣传牌(栏)等现场,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三地市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献血法情况的汇报,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视察组对我市贯彻实施献血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自1998年10月1日颁布施行献血法以来,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下,无偿献血事业得到有效发展。截止2009年,全市采供血量已达12吨,无偿献血率、自愿献血率、自愿捐献成分率三项指标连续三年保持100%,全面满足了医疗临床用血需求。一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三地分别成立有献血委员会或无偿献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区域无偿献血工作的办事机构,承担无偿献血的组织、宣传与协调职能,形成了一定的工作机制。洪湖市、荆州开发区分别出台《无偿献血管理暂行办法》,监利制定了《农村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了工作有序运转。各地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率先献血,采取领导试范、典型引路的方式,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献血标兵在无偿献血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更多的民众参与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献血模式向农村延伸。各地普遍采用广播、电视、标语、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献血健康知识及献血优惠政策,增强群众对无偿献血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在全市上下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巩固城镇献血工作的同时,各地及时调整工作方向,逐渐向农村延伸。如监利县2009年献血比2008年多出近1000人次,初步扭转了无偿献血长期低位运行的态势。三是狠抓应急献血,依法管理血液。针对每年春节期间和7、8月份是献血淡季,而医疗临床用血量却不降反升的现象,各地均能按照市献血办的统一部署,采取积极措施,抓好特殊时段的献血工作。监利县储血点工作人员在献血淡季冒严寒、战酷暑,坚守采血最前线;荆州开发区每年将献血时间安排在夏季;洪湖市组织团体招募,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充足的血液供应。各地政府高度重视血液安全工作,卫生行政部门严把血液质量控制关、临床操作程序关以及采供血制度规范关,确保血液安全可靠。

视察组强调,血液无小事,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无偿献血是全社会的事,各级政府要扎实做好无偿献血工作,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视察组建议:一是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将无偿献血事业作为一项保障民生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献血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明确各地各部门的责任,把无偿献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二是要广泛宣传,讲究实效。要拓宣传途径,增加宣传经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宣传。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宣传主力军作用。将无偿献血作为提升区域文明程度的公益事业,尽量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献血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支持、踊跃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风尚。三是要突出重点,面向基层。尽快建立健全无偿献血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采供血机构的经费,改善工作条件,积极筹建街头爱心捐血屋,方便群众献血,确保工作质量。要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点面向基层,实行采血车进社区、赴乡村、下工厂,有效扩大无偿献血的参与人群。要探索应急处置机制,避免“血荒”情况的发生。四是要考核兑现,平衡发展。各地要真抓实干,在短期内实现区域采供血自给率和应急献血完成率全面达标,用三年左右时间做到完全自给自足。树立先进典型,宣传造势,实现区域平衡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采供血业务和血液质量的监督管理,把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作为医疗质量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要采取召开专题现场会等形式,总结成败得失,年底摆数据、结硬帐,全面落实无偿献血的考核问责机制,实施奖惩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