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农村委员会调研我市贯彻实施植物保护条例情况

日期:2014-09-12 来源:未知

第三十七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1年10月8日

省人大农村委员会调研我市贯彻实施植物保护条例情况

9月22日至23日,省人大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左雄中带领省农业厅植物保护站负责同志,到监利县调研了我市贯彻实施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万伦陪同调研,并就贯彻实施好植物保护条例提出了要求。

调研组察看了监利县毛市镇粮食高产示范区开展植物保护防治水稻病虫害现场,听取了监利县人大、县政府工作情况汇报,与农业、财政、环保、供销、质监、工商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

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于2009年8月1日施行。两年来,监利县积极贯彻实施条例,加强植物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广泛宣传。通过召开培训会、出动宣传车、开辟政策专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村村屏等现代媒体大力宣传条例,营造了全县齐抓共管植物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健全机构。监利县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联防体系。2010年,县财政给植保站和农业执法大队的人头经费由3000元增加到8000元,并将植保测报经费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三是加强监管。开展检验检疫,不定期进行农产品质量检测,基本杜绝了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7%以上。坚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杀虫眯、甲胺磷等剧毒农药行为。四是注重测报。加强“两迁”害虫监测,及时发布预测情报,指导适时防治。引进新型防治技术,在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全面推广太阳能频振灯和性诱剂诱蛾杀虫技术,太阳能频振灯数量达到3500盏,每年安装性诱盆2000个。实施机械统防统治,全县组建植保机防队达到300余个,统防统治面积60万亩。

左雄中同志在座谈中指出,监利县在贯彻实施植保条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植保工作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体系不够健全;二是经费严重缺乏,影响植保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植物保护设施设备落后,基本上还是比较原始的办法。他强调,植物保护条例关系粮食安全、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植物保护体系;积极开展机制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植物保护水平;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工作条件,促进植物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任万伦同志在座谈会上指出,监利县在粮食生产和植物保护工作方面抓得很扎实,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他要求,各级政府要把植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加强植保体系建设,尤其是要建立健全乡镇工作体系;要加强保障,加大投入,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植物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水玲,市农业局副局长杨从国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