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特点明显

日期:2014-09-12 来源:未知

第八十七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2年11月1日

石首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特点明显

10月29日,中共石首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贯彻落实省委、荆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石首市委副书记、市长丁辉主持,荆州市政协副主席、石首市委书记余红星作主题讲话,会上宣读了中共石首市委《关于人大工作的会议纪要》。此次石首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领导重视、准备充分、内容丰富、效果明显,主要有四大特点:

一是会议规格超历史。全体石首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市政府副市长和市政协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府办公室全体班子成员,各乡镇办区人大正副主席,市直各部办委局、各人民团体及垂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全体机关干部和市直新闻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余红星同志从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人大工作的重要地位,对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丁辉同志从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角度,就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积极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等方面作了讲话。

二是典型发言有特色。会上,团山寺镇党委、笔架山办事处人大联络处、市水利局分别作了交流发言,较好地展示了石首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果。团山寺镇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注重发挥人大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形成了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笔架山办事处人大联络处创新代表工作方法,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组织代表围绕中心扎实开展各项活动,有力服务了发展大局;水利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能,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圆满解决了多个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实现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100%的工作目标。会上,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就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进自身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三是专题纪要有力度。其一,认真贯彻落实了荆州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的精神,并把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三权”写入会议纪要。《纪要》指出,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督促“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断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实现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其二,充实和调整人大机关机构设置。按要求规范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名称,设立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信访室,市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确定为“两室七委”。其三,注重加强乡镇人大组织建设。明确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联络处副主任)按正科级干部配备,列席同级党委会议,人员按相应的条件选配。其四,依法保障代表活动经费。严格落实“代表培训经费县级每人每届不少于1000元、乡级不少于500元”的要求,同时,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提高到县级每人每年不少于1500元、乡级每人每年不少于500元,分别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地方财政收入增加而逐年增加。

四是贯彻落实有要求。在随后召开的石首市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上,石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泽民就如何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的意见,要求各乡镇办区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依法履职的相关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万名代表促壮腰”实践活动;加强乡镇办区人大自身建设,选优配强人大干部,不断改善人大工作条件,按要求保障好代表培训活动经费。石首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组织多个检查组,从制度建设、阵地建设、经费保障、自身建设和“万名代表促壮腰”活动开展情况等五个方面,对乡镇办区落实会议精神情况进行全面督办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