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努力,历时六年的上访积案得以化解

日期:2014-09-12 来源:未知

第八十二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2年10月13日

多方努力,历时六年的上访积案得以化解

2012年6月7日,松滋市人民法院来了一位特殊的投案自首者——邓某刑事附带民事上访案涉案人杜某,这起已历时六年的自诉案进入了审理的快车道。

事情还得从六年前说起。2006年2月15日上午,在松滋市老城镇天星市村十二组邓某家,发生了一起因解除婚约引发的伤害案,被告人杜某和其妹妹到原告家商量解除婚约一事,发生冲突,自诉人被被告人用砖头砸中手掌,造成其右手第一掌骨骨折,经松滋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为轻伤,经松滋市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案发后,原告先后在城区住院9天、村卫生室治疗503天。同年2月27日,原告邓某以被告人杜某故意伤害为由,向松滋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附带赔偿各项损失13189元。松滋市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开始了对该案的审理。但一直没有审结。邓某不断上访投诉。

今年初,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收到客居广东惠州的邓某的上访信。邓某强烈要求依法尽快审结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将涉案人绳之以法,还公道于社会。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立即将此信转交给松滋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并作为今年上半年的重点督办件。

松滋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与老城镇人大主席团进行了联系,走访了松滋市法院立案庭、刑庭等单位,弄清了没有审结的原因。由于被告人杜某外出下落不明,法院分别于2006年4月、2007年11月两次中止审理。2012年初,获知被告人已回到家中的消息后,松滋市公安局决定对杜某执行逮捕。杜某闻讯再度出逃。

期间,松滋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委和法院立案庭、刑事庭的同志一道,在老城镇人大主席团、派出所的配合下,到被告人的家里了解情况,做家属的工作,希望被告人尽快回来处理此案。老城镇派出所加大了追逃力度,组织专班三上宜昌、两到荆州追逃。5月21日,松滋市公安局将杜某列为网上逃犯予以追捕。迫于压力,杜某于2012年6月7日到松滋市法院投案自首,并诚恳地向原告道歉,请求谅解。6月8日被告人与原告代理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0000元,当日交清,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原告遂撤回刑事暨附带民事诉讼,松滋市法院准许撤诉。至此,一起拖了长达6年多的信访案得以案结事了。

(松滋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