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动物防疫法贯彻落实情况

日期:2014-09-12 来源:未知

第三十二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2年5月18日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动物防疫法贯彻落实情况

5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万伦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重点到荆州区检查了盛泰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标准化养殖、疫病防控情况;深入峪口禽业有限公司车间,检查了蛋种鸡养殖、孵化、雏鸡出笼防疫以及出厂防疫检测室情况;调阅了川店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工作档案,了解了防疫工作情况;听取了市农业局及畜牧局工作情况汇报,征求了市屠管办、工商、公安、财政、交通、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

从检查情况看,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广泛宣传。2011年,《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出台以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召开了学习宣传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了全社会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学习。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途径,以养殖大户、养殖企业、执法人员为重点,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全民宣传。二是扎实开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工作。各地健全了工作机构,市、县成立了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乡镇设立了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全市村级配套了动物防疫员1118人;全面开展了强制免疫注射,从2008年起,实行防疫免费服务。针对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发展,各地采取了对散养户实行申报免疫和季防月补制度,对规模养殖场实行了防疫全程监管。市、县均建立了高温、低温冷库,统一了免疫操作规范程序,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网络,建立了村级动物疫情观察报告员制度,制定了疫病监测计划。加强了对重点部门的监管,市畜牧局制定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点部门单位监管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三是严把检疫关。各地坚持突出抓好产地检疫关、屠宰检疫关、市场监督关、餐饮环节使用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关,严格动物防疫。四是加大了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五是加强部门协作。市政府成立了荆州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防治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实现了卫生、工商、交通、公安、商务、财政、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有效地保障了畜牧生产健康发展。2011年,全市万头猪场达到45个,建成“150”模式猪舍1943栋、蛋鸡“153”模式鸡舍802栋、肉鸡“156”模式鸡舍1057栋、蛋鸭“142”模式180栋。生猪规模化养殖率达到70%,家禽规模化养殖率达到80%。生猪出栏451.27万头,家禽出笼6879.83万只,畜牧产值121.1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5.1%。动物疫病疫情明显下降,全市猪瘟、鸡瘟发病率达到部颁稳定控制标准。2008年以来,部、省在我市抽检产品合格率连续4年保持100%,全市没有发生一起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

检查组对全市各级政府及畜牧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动物检疫法和省动物防疫条例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建议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帮助解决畜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一是要创新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法律和条例,提高人民群众配合做好防疫工作的自觉性。二是要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城区资源,为动物防疫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要高度重视散养户的防疫工作,把好检疫关,特别是要加强宠物的管理。三是要加强防疫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防疫、执法、监测人员的素质,加大设备措施的投入力度,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推进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

任万伦同志在听取大家的意见后指出,全市畜牧防疫人员在待遇低、条件差、环境比较恶劣的情况下,工作兢兢业业,表现出了强烈的敬业精神,全市上下积极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及省动物防疫条例,畜牧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以及畜禽产品的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他强调,畜牧业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十分重要,重视畜牧业发展,做大做强畜牧业就是工业兴市的题中之意,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畜牧业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做大做强畜牧业的认识,认真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例,推动我市畜牧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基层设施建设、队伍建设、财政保障等问题。建议荆州城区采取市本级和两个区三方筹资的办法,解决好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切实把我市动物防疫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副市长王守卫在听取检查组意见后表示,下一步将做到宣传工作全方位、强制免疫无缝隙、动物检疫严把关、完善体系管长远、部门配合大合唱,切实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确保畜禽产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