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日期:2014-09-12 来源:未知

第二十八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2年5月14日

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5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儒芝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10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幸正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曾庆祝、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傅纯海、市残联理事长潘元祥、沙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林等陪同下,先后前往九菱科技有限公司、沙市区中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川祖宫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进行检查调研,向福利企业职工、社区群众详细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他们对做好残疾人工作的意见与建议。10日下午,检查组召开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了曾庆祝副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我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汇报,并就修订《湖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认为,“十一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不断加强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建立完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颁布《荆州市优惠待遇规定》,连续六年把为残疾人办实事列为政府“十件实事”的重要内容,制定了《荆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纲要》,努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改善了残疾人生存状况,残疾人事业呈现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检查组认为,我市在实事求是总结成绩的同时,敢于正视不足,分析问题客观实在,提出的相关建议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在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方面的不少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

张儒芝对我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我市残疾人工作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工作扎实、亮点纷呈,市委市政府采取多项措施,出台一系列政策,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创造了不少在全国有影响的经验,获得多项国家级表彰,取得这些成绩很不容易。关于做好下步工作,他建议,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这项工作、关心这项工作。重视和关心不仅是财政保障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全社会从思想上、从心灵深处来关心残疾人,努力形成关爱、理解、尊重残疾人,把残疾人当亲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从方方面面继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各个部门、各个企业乃至全社会都要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给予大力支持,特别是财政方面的支持要首当其冲。他表示,检查组将认真总结荆州好的作法,认真研究并吸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实实在在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秘书长孙少衡,省残联副理事长熊新发,就我市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残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特邀市人大代表、相关协会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