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对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日期:2014-09-12 来源:未知

第二十四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2年5月3日

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效益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对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4月24日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段昌奉带领市人大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检查组,对我市荆州开发区、江陵县、沙市区、城南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湖北宏凯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锦辉(荆州)硅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天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等22个项目的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丽华和有关区、县领导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坚持“节地、造地、用地、管地”四位一体,“引导、清理、核查、盘活”四措并举,在依法履职、保障地方发展用地,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几年来,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土地整治造地11.5万亩,迁村腾地18660亩,去年下半年来,开展核查清闲再利用2279亩。有效地破解了用地要素制约,为服务全省“壮腰工程”和我市“工业兴市”战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荆州开发区幸福还迁小区规模大、效果好,土地利用率高。江陵县严把预审关、供地关、核查关、集约关,及时调剂闲置用地,成果显著,特色鲜明。沙市区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等,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检查组还指出了我市当前不同程度的存在土地闲置低效、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低下、供而未用等现象,个别地方领导和企业还存在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强等问题。

易法新主任指出,市国土局的工作做得很好,办了很多实事,总体感觉是家底清、思路明、关系顺、工作实,各项工作做到了心中有数。易法新主任强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非常重要,希望国土部门抓好这项工作,各级领导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法制观,这对提高土地利用投入产出率、项目落地率和全市工业化水平,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都有很重要的意义,这也有利于上级支持荆州用地、推动荆州加快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重点解决好认识问题、领导问题、宣传问题、监管问题和查处问题,保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加大管理和查处力度,特别是对一些个案要严肃处理,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他表示,市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执法检查、视察等方式,进一步关心、支持国土工作,国土部门要认真总结和发扬过去工作中的好作风、好方法、好经验,共同把工作做得更好。

段昌奉副主任强调,国土部门在当好国土资源卫士,促进地方发展,维护好群众利益方面,做了很大的贡献。我市国土部门制度完善、机制顺畅,作风扎实,在依法履职、服务发展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之间找到了很好的结合点。关于下步工作,他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要加强宣传,要为节约集约用地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二是建立科学的操作性强的土地利用效率评估体系;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四是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敢于执法,敢于作为;五是要加强自身建设,纯洁队伍,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吴庭欣,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早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如前、王克军,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宋家国、秦振芝和城建环资委委员朱翊、徐振明及市人大代表汪爱民等参加了检查活动,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少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丽华、副局长杨吉忠以及江陵县、沙市区、荆州开发区、荆州区、城南开发区有关领导同志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