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

日期:2014-09-12 来源:未知

第十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2年3月22日

坚持宽严相济维护公平正义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

3月20日、2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幸正荣带领视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视察。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傅纯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罗长喜、刘波、王一举,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郭奉毅,以及市人大内司委部分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组成员参加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副院长施德胜,沙市区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实地查看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沙市区人民法院办案区,并调阅了部分刑事诉讼卷宗。

近年来,全市法院系统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较好地发挥了刑事审判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的作用。一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多发性侵财案件以及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和从宽处理相结合,力求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加大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采取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因势利导的方法,认真做好调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相关涉诉上访。三是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促进量刑公正均衡。完善量刑指标、规则和程序,全市全年通过量刑程序审理案件949件,当庭认罪率、调解撤诉率、退赃退赔率、当庭宣判率和服判息诉率明显提高。四是延伸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完善圆桌审判等一系列制度,给予未成年人更全面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少年法庭进校园”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是加强审判管理,强化监督指导。扎实推进“精品案件”培养工程,加强流程管理,强化审限监控,注重审判公开,突出审判效果,办案质效有效提升。六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去年全市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刑事一审案件达998件。七是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对效率低下、就案办案、脱离群众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

幸正荣副主任对我市刑事审判工作给予肯定。她结合视察情况,对刑事审判工作谈了四点感受:一是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方面很有成效。通过认真执行政策,切实发挥了刑事审判的特殊作用。省内多起大要案件在荆州进行审判,充分说明了市中院政策把握能力较强、审判质量较高。二是在推行量刑规范化上很有成效。对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台的15种罪行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实行一人一表,规范量刑的实施,既提高了刑事审判质量,又对法官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三是在调解化解矛盾方面很有成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超过了30%,化解了很多社会矛盾,挽救了不少家庭。四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很有成效。“少年法庭进校园”等活动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比一般性的说教效果更明显。幸正荣副主任说,在当前形势下,我市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荆州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她也就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力度。要将其作为办案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努力解决好当前还存在的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要加大政策、法律宣传力度,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二是进一步加大量刑规范化推广力度。加强对基层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的督促、指导,切实将工作落实到位,最大程度减少冤案、错案,提高审判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要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活动全过程,能够调解的尽可能调解,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四是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要将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治本的大事常抓不懈,通过学习、培训、感情投入、提高待遇等多种途径,提升法官素质,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五是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要多方呼吁,争取支持,切实解决好市、县(市、区)两级法院在人员、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座谈会上,视察组就调阅案卷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