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检查我市散居少数民族法规实施情况

日期:2014-09-15 来源:未知

第四十六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3年8月26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检查我市散居少数民族法规实施情况

8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带领执法检查组莅临洪湖市,对我市贯彻实施散居少数民族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赵斌副主任一行深入洪湖市老湾回族乡北河社区,仔细察看社区农民公寓建设情况和居民居住状况,详细询问居民生产生活及少数民族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在老湾乡中心学校,赵斌副主任与该校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谈,充分了解学校建设情况、师资力量、招生规模以及存在的困难;随后,检查组又到乡卫生院、清真寺等处进行实地检查。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荆州市、洪湖市以及老湾乡关于贯彻实施散居少数民族法规的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的决议》等法规,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加强民族法规和政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二是加大帮扶力度,关心、支持、帮助散居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推进散居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落实相关政策,依法维护散居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四是尊重散居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促进各民族和谐共处,维护安定团结大局。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谭徽在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对这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以散居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以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为重点,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为目的。通过执法检查,查找当前散居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了解散居少数民族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我省散居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散居少数民族法规,他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认识,加强领导。目前各级党委、政府虽然在实施散居少数民族法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的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散居少数民族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切实做到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要政策、要项目、要资金,不断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支持。要加大投入,加强散居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改善散居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进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福祉。

赵斌副主任听取汇报后,对我市贯彻实施散居少数民族法规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他强调,湖北省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56个民族俱全,做好民族工作十分重要。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发展、团结和进步。我省有12个民族乡(镇),检查组抽查了3个。今天来到老湾乡,看了现场,访了农户,听了汇报。总的感受是荆州市、洪湖市、老湾乡对散居少数民族法规实施高度重视,比五年前有了很大进步。各级党委、政府将实施散居少数民族法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法规宣传,成立专门服务机构,加大投入力度,做好服务工作,培养少数民族人才,进一步增进民族团结,工作成效是明显的。但也要正视散居少数民族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一是发展差距拉大的问题。散居少数民族地区与聚居少数民族地区相比、与本地其他地方相比,发展落后了,差距拉大了。二是散居少数民族地区享受与聚居少数民族地区同等政策的问题。三是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管理问题。四是少数民族人口减少、风俗习惯消失,需加强少数民族保护的问题。五是加大对散居少数民族地区扶持力度的问题。六是对散居少数民族重视不够的问题。七是生活补贴没有完全落实的问题。他表示,检查组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荆州市、洪湖市、老湾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亚平,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尚援朝,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秘书长王光萍,省政府民宗委副主任胡祥华等参加检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万伦、副市长曾庆祝、市人大民宗侨外委主任委员万江平、市政府副秘书长颜家银、市民宗局局长孟祥盛;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市长夏锡璠,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炎珍、副市长刘永贵等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