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4年6月17日多方联动,荆州区成功化解一起执行信访案

日期:2014-09-15 来源:未知

第十七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4年6月17日多方联动,荆州区成功化解一起执行信访案

近期,荆州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将7万余元赔偿款送到何某某手中。至此,这起赔偿纠纷案得到成功执结,申请执行人息诉罢访。

2010年4月,潜江市农民何某某,在为荆州市某种业公司搬运货物时摔倒致九级伤残。因该公司拒绝支付治疗费用,2011年7月,何某某向荆州区法院提起诉讼。区法院依法判令种业公司赔偿医疗费、伤残金等72442元。种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于市中级法院。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吴某某仍不履行赔付义务,何某某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经多方调查查明,吴某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即关闭了公司经营场所、注销了银行账户,有隐匿财产、躲避执行的行为。法院虽多次电话通知吴某某到庭执行,吴某某均置之不理、避而不见。2013年8月,区法院多名执行人员前往吴某某户籍所在地监利县调查其下落,得知吴仍在荆州城区活动。执行人员返回荆州后,对申请执行人何某某反映的线索进行一一核查,均未找到吴某某下落,案件执行陷入困境。2013年12月,区法院以吴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送至荆州区公安分局依法处理。考虑到何某某生活困难,区法院为其解决了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院领导还到医院看望他生病住院的妻子,送去慰问金1000元。

在此期间,申请执行人何某某不断到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中级法院上访。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先后发函和上门督办,多次电话催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蔡作富、副主任谢云圣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区法院依法迅速执结;市中级法院院长接待后予以转办。

2013年底,区人大常委会启动信访联动机制,召开法院和公安机关参加的信访联席会议。会议要求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区法院,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区法院院长童鹏程前往区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区公安分局局长王成指令刑警大队立案侦查。今年5月9日,区刑警大队在市公安局技侦支队的指导下,用技术侦查手段锁定吴某某下落,依法对吴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吴某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场景。

后记:执行问题是法院面临的一大难题,由此引发的信访问题比较突出。本案中,市、区人大常委会加强跟踪督办,启动信访联动机制;法院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协调工作,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使案件终于执结,化解了这个信访难题,彰显了法律的威严,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