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到我市开展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立法调研

日期:2014-09-15 来源:未知

第九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4年5月9日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到我市开展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立法调研

5月6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忠华带领调研组,到我市就《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军晶,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傅仕杰,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贺方红等参加调研。

调研组考察了我市遗体捐献接受中心,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以及市红十字会、卫计委、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第一人民医院、长江大学等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征求了对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上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就条例草案中提高人体器官捐献公信力、保护捐献者与受捐者信息、明确医院移植资质、重视医学教育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并就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与调研组交换了意见。

调研组表示,2010年,湖北省被纳入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试点省份后,荆州市积极行动,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畅通工作渠道,建立工作队伍,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铺开,目前已进行遗体器官捐献登记131人,完成器官移植4人、眼角膜移植8人、遗体捐赠10例,成绩值得肯定。朱忠华介绍了我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现状以及亟需解决的问题,强调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相关政策,弘扬奉献精神,推动捐献移植事业,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昌奉,率先提出了《关于加快健全完善法规推进“无偿遗体捐献和组织器官综合利用”的建议》。这一建议也是省人大今年确定的年度重点建议。在座谈会上,他还就做好此项立法工作,提出了应该注意6项原则、抓好5个环节的建议,受到调研组的高度重视。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夕映在座谈会上表示,人体器官捐献是人道主义行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是挽救生命的善举,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齐心协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全社会都能够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健康发展。

市政府副市长徐朝平、市政协副主席毛精华、长江大学党委书记朱业宏和副校长张大平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