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二三事

日期:2014-09-15 来源:未知

第六期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4年4月16日

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荆州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二三事

4月14日上午,在荆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室,常委会主任蔡作富、副主任谢云圣接待川店镇三名信访群众,他们认真听取信访群众诉求后,当即要求常委会内司工委、信访室向有关部门交办并报告处理结果。这只是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一个剪影。

下面选取几个镜头来记录区人大常委会关心群众的点点滴滴。

镜头一:2014年3月31日,纪南镇高台村一组,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人员来到孤儿周某家实地查看。

周某父亲在其出生后不久去世,其母也于几年前病故,他从小就外出打工,回乡后面临住房破旧、无责任田和自留地、无工作等诸多困难,多次到市、区人大常委会上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文政对此高度关注,给予批示。荆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云圣、毛建华等直接督办,要求纪南镇人大主席团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多次派人到镇里了解办理情况。镇、村承诺对其房屋进行修缮,给予 5000元的救助金,归还其责任田,出资4万多元为其购买了0.6亩自留地和一条4米长通道,将其纳入青年团就业创业帮扶对象。周某很满意,现已息访。

镜头二:2014年4月9日,太湖港管理区八岭园艺生产大队,自来水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工人正进行煞尾工作。

事情得从两年前说起。该大队有980多人,常年饮用土井水及地表堰塘水,饮水安全问题很突出,群众多次反映未果。2012年3月,该大队农工集体到区人大常委会上访。蔡作富极为重视,立即召集区水利局主要负责人研究解决办法,并指定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内司工委具体督办。为解决工程资金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动员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捐赠16.3万元,使这一工程顺利推进,预计近期即可通水。至此,一起群访案得到圆满解决。

镜头三:2014年1月22日,城南法庭对李某某货款案下达民事判决。

这是一起多年的信访积案。1995年至1997年,李某某向某银行贷款,最后债权被转至某投资公司。2007年该投资公司将李某某诉至荆州区法院。李某某对判决不服,不断上诉、上访。蔡作富认为,虽然人大常委会不干预具体司法案件的审判,但对当事人的诉求要予以回应,督促化解这一积案。遂将案件批转到法院。此后,主任会议听取了对案件处理情况的汇报,副主任谢云圣、毛建华征求了法律顾问组的意见,要求法院、检察院把维护司法权威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统一起来,依法公正处理。经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区法院再审后,又被中级法院发回重审。今年初,区法院依法启动内部监督机制,责令城南法庭依法审理。1月22日城南法庭重新进行了审理,对原有判决错误的部分予以了纠正。李某某专程到区人大常委会表示感谢。

像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有促成家庭破镜重圆的,有使纠纷双方和解的,有纠正执法机关损害群众利益的,也有对信访群众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的。丝丝小事入心间,一枝一叶总关情。能促成解决这些事情,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区人大常委会一贯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始终把群众放在心坎上,把群众的小事当大事抓。

“人大是权力机关,也是民意机关。群众到人大机关上访,是对我们的信任。听取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人大工作必须尊崇的准则。”荆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蔡作富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