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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人大常委会20个监督小组赴60个单位进行监督工作     

日期:2014-07-28 来源:荆州日报

受江陵县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由梁大敬、郑明江等175名县人大代表组成的20个监督小组将赴60个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窗口行业单位,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22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委派监督小组工作会议,并就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进行了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云兰、余青菱,副县长宋斌参加会议。

各监督小组将主要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执行情况;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执行情况;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情况。

为加大监督力度,县人大常委会要求,监督小组到被监督单位活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在县人大常委会未安排视察、检查、调查议题的单位每年可安排两次。各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及时答复。代表所在单位要支持代表履行职责,为其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物质保障。

                        (责任编辑 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