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系列调研座谈会

日期:2015-07-07 来源:未知

为切实做好荆州立法准备工作,根据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荆州建设的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5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钦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调研组, 分别与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广泛征求对我市立法工作的建议,详细了解梳理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需求。

5月8日,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柳军秘书长主持会议。与会人员围绕做好荆州立法工作,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普遍认为,荆州获得立法授权以后,制定的法规,应重点解决地方亟需规范、而上位法又规定不具体的问题;加强立法前期调研工作,梳理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事项,尽快形成立法项目清单,避免一哄而上;荆州首批立法项目不宜过多,可选择有实践基础、有制度文件、有荆州特色、有较大影响的事项先行立法,如荆州古城保护、洪湖湿地保护等;短期内无法制定法规的,可以先由政府制定规章,先行先试,待时机成熟后,再制定地方性法规。会议还组织学习了立法法的新精神新要求,通报了筹建市人大立法顾问组的有关事宜。

5月15日、19日,调研组又先后在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分别召开了古城保护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立法两个专题调研座谈会。征求的具体建议分类如下:古城保护方面,要彰显古城特色,优先制定荆州古城保护方面的条例;地下文物的保护工作也需尽快规范,要将文物勘探作为审批建设项目的前置条件。在城市管理方面,规划、建设、管理三者的权责划分,需要立法来确定;城管部门行政执法权,需要制定类似城市管理综合条例来赋予;城市地下排水系统建设是一项非常迫切的工作,需要立法来规范和管理。在环境保护方面,建议要突出水乡特色,优先对水体保护进行立法,出台湖泊、水库保护方面的规定;制定保护洪湖湿地的法规,赋予洪湖湿地管理局行政执法处罚权,组建生态环保警察支队,配强执法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钦说,立法在荆州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开好立法筹备座谈会,大家都做了认真准备,提出的立法建议很有价值,我们会仔细研究。当前,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市人大常委会正在积极筹建立法机构、立法顾问组和地方立法研究会,为开展立法工作做好准备。张钦副主任强调,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配合、社会参与的要求,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一是各部门要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执法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提出亟需立法的项目清单。二是明确各部门在立法中承担的职责,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个具体科室从事立法工作,确保立法工作有人抓、立法事务有人做。三是要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广泛征求高等院校、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制定出既符合荆州实际,又具有操作性,不违背上位法的地方法规,落实好市委书记李新华提出的争取荆州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和市长李建明提出的不断提升荆州法治建设地位的要求。

市人大民宗侨外委主任委员万江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郭奉毅、王先标,市政府法制办、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文新广局、市文旅局等23个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和法制科长分别参加座谈会。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