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期简报

日期:2015-10-13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内容提要: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来荆开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

●段昌奉副主任率队检查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情况

9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带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朱忠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袁军晶,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张继年等一行,对我市贯彻实施《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深入荆州区八岭山镇石码村,实地察看村道路、莲藕基地、卫生室及合作医疗小额信贷等扶贫建设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副市长雷奋强以及荆州区、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政府负责人关于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汇报,还征求三位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刘爱华,代理市长杨智陪同检查。

我市是全省插花贫困地区。“十二五”期间,省政府确定我市重点贫困乡镇和老区重点乡镇48个,重点贫困村371个,建档立卡贫困户13.56万户,贫困人口41.02万人。近几年来,我市健全领导工作体制,科学制订农村扶贫规划,扎实开展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培训,取得了一定成效。到目前为止,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和老区建设资金1.2462亿元,我市地方配套和捆绑各类扶贫涉农资金2.4919亿元,大力改善了老区和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但目前仍然存在着整村推进水平不高、地方财政配套投入不够、扶贫小额信贷筹措困难等问题。

周洪宇副主任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荆州市高度重视扶贫工作,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他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做到精准扶贫,扶贫工作要在精准、难在精准、责在精准,要因人、因时、因业扎实做好扶贫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强化社会合力,调动金融、社会资本、企业家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好村级带头人,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四是要进一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荆州的经验在全省有推广价值,要认真总结,促进全省扶贫工作。五是要加强宣传,使《条例》深入千家万户,深入基层干部人心。他表示,检查组将把我市提出的建议意见,积极向省有关部门转达。

省人大常委会来荆开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

9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率调研组一行到荆州开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市直有关企业和两名省、市人大代表结合荆州实际和本部门工作职责对《条例》(二审稿)提出了修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张钦,代理市长杨智,副市长张万超参加调研活动。

王建鸣副主任指出,来荆州开展立法调研,大家准备工作做得很好,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分析梳理,吸收采纳。《条例》的制定要结合全省实际,立足解决问题。要明确职责,同时要与改革进程、与已有的法律法规相衔接,不重复、不冲突,把《条例》制定好,为全国出台统一的土壤保护法律探索路子,积累经验。他要求,荆州要继续发扬秸秆禁烧的工作精神,保护好土壤、水资源、空气等自然环境,为荆州持久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段昌奉副主任率队检查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9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昌奉率领城建环资委检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检查组现场察看中水环保有限公司、中环水业有限公司和排江泵站的运转情况,并听取市环保局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认为,近几年,我市环保工作有成绩,有亮点,中心城区水环境有明显改善,但工业园区还存在建设规划欠缺、管理制度不健全、环境基础设施薄弱、废水超标排放等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检查组建议,要统一规划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并纳入“十三五”建设规划认真实施,同时发挥现有设备作用,鼓励企业积极运用新技术,不断适应新的环保标准。

段昌奉副主任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促进发展。要进一步认清我市环保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宣传,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要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应急与谋远并重,加大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力度,并提高现有设施利用效率,确保环保工作取得更大实效;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形成保护环境的强大合力。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