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期简报

日期:2016-01-20 来源:未知

李春明同志充分肯定松滋市委重视支持人大工作的六项制度


12月15日至16日,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在武汉召开。会议的主题,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18号、省委16号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交流各地人大工作的经验与作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松滋市作了书面交流。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在总结讲话中,高度评价了荆州市的工作,并对松滋市的以下“六项制度”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经验可贵,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一是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松滋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荆州市委的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和方法,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每年都以市委文件转发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对人大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实行“一事一议”,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人大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环境。

二是法治学习宣传制度。坚持“三个列入”,即将宪法法律和人大制度列入松滋市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将民主法治建设理论列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将人大新闻宣传列入市委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今年先后邀请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两位知名专家,分别就新预算法、宪法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了专题辅导报告。

三是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全体松滋市委常委每人联系1—2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走访5—8名人大代表,带头以人大代表身份回原选区述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自觉接受选民监督,进一步强化履职为民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四是绩效考评制度。松滋市委及组织部门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乡镇、市直部门考核内容,占民主法治建设分值的20%,并作为考核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评,加强结果运用,促进各乡镇各部门依法行政、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五是人大常委会会议考勤制度。松滋市委支持人大常委会全面加强会风建设,严格请假和通报制度,要求“一府两院”根据会议议题,安排相关负责同志全程列席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促进会议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更好发挥人大法定会议议大事、决大事、促大事的重要作用。

六是人大工作保障制度。松滋市委、市政府将市乡两级人大法定会议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代表建议办理经费、人大机关工作经费全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并随财力增长及时调整,保障市乡人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在全面压缩行政经费的情况下,仍然列支了56万元的重点建议办理经费,促进代表建议更好落实。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钦,松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茂安参加了座谈会。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