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职报告

日期:2015-07-06 来源:未知

李 早 德

(2014年12月30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大家好!

我名叫李早德,出生于1957年元月,仙桃市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75年7月高中毕业后,我作为一个回乡知识青年在农村劳动锻炼了三年,曾担任过村团支部书记兼民兵连长。1977年全国恢复高考后,我先后进入湖北省农科院、荆州地区农校学习。1980年9月毕业后分配在原荆州地区行署科委工作,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1993年5月至1995年6月,由地委组织部选派到江陵县资市镇任党委副书记。1995年6月至1996年6月,又先后担任荆州市科委办公室主任、科技成果管理科科长。1996年6月至2000年6月任荆州市科技情报局局长。2000年6月至今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研究室工作,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副秘书长兼研究室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回顾近40年的工作经历和成长过程,我由衷地感谢党组织和人民对我的精心教育和培养,感谢各位领导及同事对我本人的真诚信任、关心和支持。

今天,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又根据工作需要,提名我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人选。此时此刻,我的内心更是充满了感激之情,深感荣幸;深知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职议案,我将在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这个岗位上,不负重托,忠于职守,依法办事,竭诚服务,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仆。

一、加强学习,增强党性。要自觉加强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明辨是非的能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服从分工,甘于奉献,不折不扣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牢记宗旨,忠实履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个工作机构,担负着比较重要的监督职责和服务职能。从事这一工作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和考验,我将在迅速熟悉业务、进入角色的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用新的工作思路和新的工作方式与方法,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迎接新挑战。要时刻敬畏宪法和法律,敬畏人民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密切加强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重视和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工作情况,切实搞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为协助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服务。并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态度,协助领导狠抓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的具体督办和落实,确保本委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完成。同时,要牢记宗旨,服务人民,服务代表,服务社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甘当群众的勤务员和服务员。

三、依法办事,接受监督。要带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作为搞好本职工作的基本功,充分发挥本专(工)委在推进依法治理中的监督职能作用。在具体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监督,严肃认真地执行和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慎重地办好代表建议、批评与意见,实事求是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对于涉法涉诉方面的信访件和人民群众的有关来信来访,要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依法处理,着力促进有关部门依法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四、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要认真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准则和中央的八项规定,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和亲属,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反对“四风”,不谋个人私利,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励,守住做人的底线,守住党员干部的底线,用勤政廉政的实绩来回报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自己的培养和信任。

如果这次任职议案未能通过,我仍将服从组织的安排,一如既往地做好组织分配我的工作,力争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再创新的业绩。

谢谢!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