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

日期:2015-09-21 来源:未知

(2015年1月13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法履职,踏实工作,为推动我市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和旅游工作等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认真履职,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一年来,委员会围绕年初工作计划,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突出重点,加强监督,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开展宗教工作调研。宗教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人大的重要工作,委员会高度重视,两次对我市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4月和6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任万伦带领委员会深入章华寺、沙市基督教堂和市民宗局,听取全市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察看宗教场所建设情况,与宗教人士座谈,对民宗部门加强宗教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强化宗教团体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就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信心,切实做到愿管、敢管、善管等意见和建议。

(二)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既是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重点,也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监督议题。4月,委员会对市“一府两院”及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进行部署。5月,委员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沙市区、监利县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组深入5家台资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生产规模、经营状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荆州市及沙市区、监利县政府情况汇报,征求了9名台资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在综合分析检查情况和县(市、区)、部门自查报告的基础上,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专题呈报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对推进我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实施,促进台资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视察侨联工作。委员会听取市侨联关于我市侨情资源、侨联队伍、侨资企业、侨情管理等工作情况。指出,近年来,市侨联充分发挥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履行为侨服务宗旨,深入贯彻实施涉侨法律法规,团结和争取海外华侨华人力量,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服务侨企、引进侨智、维护侨益和关爱困难群众、捐资助学、开展“健康光明行”活动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侨联工作,委员会提出了进一步深化侨法宣传、着力引资引智、创新服务举措、强化依法维权等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服务,参与常委会中心工作

(一)做好常委会党组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服务工作。根据常委会党组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要求,3月,任万伦副主任与机关部分干部进行“一对一”个别谈话和“面对面”座谈征求意见,带领民宗侨外委、农村委、研究室负责同志等,分赴洪湖市,荆州市农业局、水利局、民宗局、外侨局,沙市区杨林堤社区以及湖北达雅化工公司、东特车辆制造公司,听取了洪湖市委、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4位市人大代表,4个市直部门班子成员以及企业负责人等,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慰问了社区困难群众。

(二)积极参与“联系代表月”活动。委员会服从安排、及时协调、认真组织,做好联系代表各项准备工作。6月,张文政副主任带领委员会赴沙市区,进医院、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与基层代表座谈,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了解代表工作生活情况,督办检查沙市区“万名代表促壮腰”活动进展情况,慰问了5名基层人大代表。活动结束后,委员会及时梳理有关情况,报主任会议研究处理,并对代表反映的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跟踪督办。

(三)加强重点建议督办。根据主任会议安排,委员会负责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号重点建议(《关于加快荆州餐饮行业发展的建议》)督办工作。委员会多次与市政府督查室、市商务局联系协调,共同探讨建议办理工作,了解掌握办理情况,督促加快办理进度。11月,委员会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现场督办,察看了相关酒店和早餐摊点设施布局、食品卫生和经营管理情况,听取了市商务局、人社局、食药监局、工商局、文物旅游局负责人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对进一步办理好建议提出了明确发展目标、保护地方品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好项目策划等意见和要求。

(四)认真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一年来,委员会先后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十四届省运会体育场馆建设及组织工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贯彻落实、生猪产业发展、政务服务、交通运输等专题视察、调研活动。参加了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及“万名代表促壮腰”活动推进会等会议。

三、上下联动,积极协助上级人大开展工作

(一)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并作为一项重要活动长期坚持下去。委员会按照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统一部署,迅速行动,积极配合,精心谋划。9月至11月,结合常委会开展的“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代表履职档案”宣传活动,委员会组织荆州日报、荆州电视台、荆州人民广播电台、江汉商报等媒体记者,深入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乡、洪湖市老湾回族乡,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刊播8篇专题宣传报道,收到了较好效果。市民宗局在宣传活动中,重点开展了推荐评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命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活动,开展了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助学活动,资助金额6.5万元。把握十四届省运会和省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契机,市民宗局积极组织我市少数民族运动员参加竞赛项目,集中展示我市民族团结和谐、拼搏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10月7日,荆州电视台对板鞋竞速和高脚竞速裁判员、运动员进行访谈,让更多人了解和少关注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促进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委员会对连续三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将在各类媒体发表的30多篇调研文章、新闻报道,汇编成《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荆州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集锦》,分送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得到了上级人大和领导的高度肯定。在12月举办的湖北省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民族法制建设研讨会暨人大民族干部培训班上,委员会作了民族法制宣传的典型发言。同时,委员会对2013—201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好新闻”作品进行了表彰,评出一、二、三等奖8篇,激发了新闻工作者关注、参与、宣传民族工作的热情。

(二)协助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开展侨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专题调研。10月,为筹备全国人大侨委工作座谈会,省人大民宗侨外委调研组就我市归侨侨眷和华侨国内合法权益保护情况进行调研,察看了我市侨资企业发展状况,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市外侨局、市侨联等13个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征求了7位归侨侨眷、侨资侨属企业负责人意见和建议。委员会认真组织、协调整个调研活动,为调研组深入调查、听取意见作了充分准备。省人大调研组高度肯定我市侨务工作和调研组织工作,指出我市侨务工作有特色、有成绩、有亮点,今后要进一步抓思想认识、抓法制宣传、抓规章配套、抓服务优化。市政府副市长张万超高度重视,批示市外侨局、市侨联对调研意见进行研究,制定措施,认真落实。市外侨局、市侨联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向市政府提出了落实调研意见的建议。

此外,委员会还完成了《湖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提出13条修改建议,为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完善省旅游条例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委员会坚持把加强学习、改进作风、提高能力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政治思想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成果。一是委员会积极参加常委会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完成各阶段各环节教育实践活动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委员会群众工作水平和服务群众的本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意见和常委会机关规章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听取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三是加强专业素质能力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学习培训和法律知识讲座,注重对专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学习,为依法有效开展监督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四是增强工作合力。委员会通过参加上级人大有关会议和培训,协助上级人大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主动向上级人大汇报工作等形式,加强与上级人大民宗侨外委的联系,积极争取工作指导。通过上下联动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和有关工作调研等,密切了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作机构的联系。注重与政府及对口部门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参与有关重大活动,了解部门工作情况,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增强了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主动性。

一年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市直对口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委的大力支持下,委员会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一些方面仍有待改进。如监督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调研工作开展较少,与对口部门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仍需进一步加强等。2015年,委员会将努力加以改进,为推动法治荆州建设,促进荆州振兴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协助上级人大开展工作,为促进我市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和旅游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一、监督工作

1、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

2、视察我市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情况。

3、开展落实《关于检查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督办工作。

4、按照省人大民宗侨外委统一部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5、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或视察。

二、调研和联系工作

1、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认真做好与委员会相关议题的调研工作。

2、做好上级人大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3、继续争取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的指导和支持,加强与外地人大民宗侨外委的工作交流,不断拓宽工作思路。

4、密切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的联系,上下联动开展工作。

5、加强与市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参加其组织的重大活动。

6、协助常委会审议、办理或督办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民宗侨外方面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

7、热情接待、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访来信。

三、加强自身建设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

2、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履职。

3、组织委员会开展活动,发挥委员作用。

四、积极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