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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市直财政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5年8月27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邓建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陈儒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荆州市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市审计局《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市直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80740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671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0%,增长14.20%;上级补助收入45080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0592万元。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22114万元,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支出3996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70%。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862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33177万元,净结余25449万元。
市直政府性基金收入4174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2%。市直政府性基金支出4174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09%。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95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0%。市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99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0%。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639万元。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1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市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1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理财观念,加强预算管理,加大对民生和重点保障支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市财政局局长陈儒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市直决算。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市直决算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部门预算与决算差异较大,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预算刚性约束力不强,执行不严格;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结转结余资金较大,资金效益不高等。市审计局对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提出了决算编制、预算执行、收入征管、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建议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在1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1、大力推进财政工作改革
进一步细化、实化预算编制,早编、细编项目支出预算,将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压缩代编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提高部门预决算编制的重视程度,规范编制预决算草案,加强对部门预决算编制的指导和审核,及时批复预决算,增强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和管理,加大统筹使用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机结合。完善预决算公开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加大刚性约束力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范国库资金管理,提高国库资金收支运行效率。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加大项目支出预算的整合力度,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提高项目支出效益。
3、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审核和监督,依法纠正违反预算的行为。积极开展决算批复工作,加大力度提高财政决算与部门决算的吻合度。强化社保基金预算监督,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加大对专项资金、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投资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建立绩效审计制度。围绕新预算法,推动体制机制建设和财政改革,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4、强化收入征管工作
着力打造依法聚财的新常态,把稳增长摆在突出位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及运行变化,实时监控房地产、建筑业等产业动向以及重点企业的纳税动态,切实做好税源分析评估工作。强化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确保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足额征缴入库,力争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