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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职报告
黄星
2015年8月28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叫黄星,出生于1970年11月,汉族,湖北松滋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1989年8月参加工作,曾担任过县市团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松滋市委常委副市长,援藏担任西藏加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荆州市建委副主任;荆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对口支援四川地震灾区办公室主任;荆州区委副书记(正县);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管委会主任。现任荆州市物价局党组书记,组织提名为局长人选。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对任职事宜进行审议,这是组织和人民对我的信任。
在物价系统面临机构职能深层改革的背景下,到物价部门工作是对我的重大考验。如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我为市物价局局长,我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以饱满的热情,勇于担当的精神,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致力改革创新,推进我市物价管理工作上新的台阶。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学习。个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把单位建成学习型机关。学理论,保持清醒,大是大非不犯迷糊;学知识,博闻多识,开拓视野增长才能;钻业务,立足本职,处理事务不当外行。潜心研究学习的内容、方法,搭建好荆州物价学习平台,为提升业务水平和锻造干部队伍,营造氛围、创造条件。
第二,坚持创业。物价工作是建立完善市场体系的重要阵地,市场经济要求物价工作从事前行政审批管理为主转向事中事后市场行为监管为主。我们将抓重点,把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履行到位;抓特色,把荆州的实际在工作中充分考虑到位;抓创新,把可用物价手段抓住的利于地方发展和群众幸福的机遇捕捉到位;抓服务,把物价职责范围的事做精做细落实到位。
第三,坚持团结。单位无好坏,岗位无贵贱。班子好坏决定单位好坏,是否团结决定班子好坏。我一定以身作则,从严要求自己;树立正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道正派,当好人梯,不计个人名利。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形成一个有利于发展和进步的环境。
第四,坚持依法。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不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把法治观念融入到具体工作细节之中,坚持大胆执法、大胆担当。
第五,坚持廉政。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一是廉洁自律,廉洁带队伍。二是抓班子做示范,用法纪正行为。三是健全各项制度,对违反法纪和制度的人和事坚决进行处理,不姑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无论我能否当选,我都将恪守自己的诺言,服从组织的挑选和安排,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自我,以全新的工作思路、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竭尽全力,迎难而上,决不辜负组织的培养,为荆州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