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荆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日期:2016-06-2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邓建国

大会主席团: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书面报告的《关于荆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前,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专家分成7个小组对市本级(含开发区)的四本预算草案和市直部门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了预审,其中对94家预算单位进行了重点审查,提出整改意见400多条,主要涉及部门预算编制基础性工作、预算支出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的立项依据、事业单位保障均衡性等问题。市人大财经委召开会议,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听取了各审查组关于审查情况的汇报,并形成审查意见转市政府财政部门研究处理。1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财政部门关于2015年预算执行和2016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1月12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再次召开会议,对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原则同意市财政局代表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并对进一步推进预算改革、强化财政监督以及修改完善预算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草案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会中,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会议,结合各代表团审议意见,对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预算总收入4340207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94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8%,增长10.8%。全市预算总支出388971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1051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增长23.8%。收支相抵,收大于支450494万元。

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6109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23.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6037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48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2%。收支相抵,收大于支723万元。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61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0.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81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4%。收支相抵,收大于支78040万元。

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48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0%;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5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9.5%。收支相抵,支大于收20249万元。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55万元,完成预算的98.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99万元,完成预算的91.0%。收支相抵,结余456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依法组织收入,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不断创新财政管理,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支持公共事业发展,集中财力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在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尚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预算约束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建议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市直预算草案:

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03172万元,增长23.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018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03172万元,增长23.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9680万元。收支平衡。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9379万元,下降29.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9158万元,下降13.7%。收支相抵,结余221万元。

市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3832万元,增长10.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40863万元,增长30.9%。收支相抵,支大于收47031万元。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96万元,增长13.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896万元,增长13.9%。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省委的相关决策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预算法的有关要求,符合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财政收入安排积极稳妥,财政支出安排注重了保民生、保重点的要求,支出结构逐步优化。同时,市政府财政部门认真吸收采纳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按照“两提前两同步”的要求,提前编制部门预算;通过“调定额、改标准”,调整预算支出编制口径,完善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机制,为规范预算管理奠定了基础。总的来看,市直预算的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市实际,切实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市直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书面报告的《关于荆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为保证2016年预算的顺利实现,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坚持依法理财,增强预算约束力。加大对预算法的宣传和培训,增强预算法治观念,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责任意识。坚持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和下达时限的规定,强化预算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落实全口径预算监督要求。发挥财政调控职能,加大项目资金整合、统筹力度,着力发挥好产业发展基金对经济发展拉动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继续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体系。深入贯彻中省关于预算管理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分析研究我市预算收支执行状况,推进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滚动预算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增强预算的前瞻性、科学性。加强政府预算统筹能力,完善四本预算的有效衔接,实行综合平衡。细化政府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减少代编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科学规范项目设置,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做实项目库。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面,将政府已授权企业的应缴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逐年提高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做实政府性基金预算。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防范社保基金风险。加强对荆州开发区财政的监管。

(三)规范税收征管,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适应新常态,科学合理预测收入,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坚持依法治税,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提高征管效率。积极培育税源,促进经济发展。同时,要坚决做到不收“过头税”,防止虚增财政收入,切实提高收入质量。

(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结转资金管理。继续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投入,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重点产业及重大项目建设,支持节能减排、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定期清理结转资金,分类处理,压缩规模。加大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加强对部门结转资金的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五)规范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资金管理,按照摸清家底,明确责任的原则,全面清理政府性债务,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尝试编制偿债计划,实现“借、用、还”相统一。强化风险意识,合理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逐步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