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6-06-2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突出履职尽责,切实提升法律监督效果

适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法治荆州、平安荆州建设。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作为,打响“经济保卫战”。部署开展全市检察机关“经济保卫战”专项工作①,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犯罪活动,共办理各类案件76件89人。深化检企联系机制,加大对涉企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涉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促进经济发展的“十六条意见”,为促进荆州壮腰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办理人信汇系列案②中,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既严肃查办案件,又确保还建房项目顺利建设完工,充分体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持续开展“检察长进企业”等活动,倾听企业家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积极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结合实际,服务“三农”建设。针对民政专项资金、土地补偿资金等突出问题,部署七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扶贫惠农”、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职务犯罪,立查79人,办理监利县红城乡夏某等虚报冒领并挪用土地补偿款窝案13人,涉案金额1570余万元;部署“三农水稻保险”专项查案行动,立查水稻保险领域渎职犯罪12件19人,确保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依法发放;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人身财产权益的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犯罪。各地结合办案总结涉农职务犯罪特点,形成专题预防报告,地方党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荆州“三农”预防工作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在全国得到推介。

深入谋划,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总结成绩,查找短板,谋划“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理念、工作重点。圆满完成第五轮“三万”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积极开展精准扶贫,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对口村扶贫脱贫工作顺利推进,同时为扶贫项目落地、资金安全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二)坚持惩防并举,深入推进反腐肃贪

持续加大查案力度。强化线索统一管理和研判分析,围绕国家投资领域、项目建设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等腐败行为,查办贪、渎犯罪,力度空前。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96人,同比上升23.3%,其中贪污贿赂案215人,同比上升20.1%;渎职侵权案81人,同比上升32.8%。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144件,同比上升8.3%;直接立案查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赵丽华、沙市区委原副书记宋贵华等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要案15人,同比上升7.7%。有力查办了省院交办的高速公路建设中重大贪贿窝串案,查处13人,其中厅级领导干部1人;依法办理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罗长刚、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宏强等一批厅级干部贪贿案的审查起诉工作。查办行政执法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促进依法履职。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机制,受理一批大要案线索,形成反腐合力。

促进办案转型发展。推进司法办案“转变观念、转换模式、转型发展”,运用侦查信息查询和侦查技术服务,提升司法办案科技含量,探索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人定点羁押的新模式。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实现由“行政化”向“诉讼化”转变的审查方式,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同步开展犯罪预防。坚持打防结合、注重预防,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咨询、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出预防检察建议,创立“5+1”③预防教育模式,做实犯罪预防工作,有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三)坚持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41人,提起公诉2614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决定不批捕338人,决定不起诉96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分案起诉等制度,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强化诉讼监督。强化侦查监督,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用,监督查处行政执法中发现的刑事犯罪。与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常态化监督机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8人,撤案52人;追捕漏犯129人,追诉漏犯13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88件次。强化审判监督,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监督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易建费5.5亿元。对22件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9件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82件次,发出检察建议273份。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清理整顿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主动发现和收集监管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立案2件2人。依法纠正交付执行活动违法18人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深挖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查处执法司法人员受贿、徇私枉法等犯罪13人。

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做好源头防控。落实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实行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检察长包案制度,面对面为群众排忧解难。搭建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让信访群众少跑路,得到最高检有关领导肯定。积极推动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及时审查上报一批司法救助申请。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38件,化解涉检信访难案30余件,没有发生涉检非访事件。

二、落实从严治检,切实提升自身监督效果

按照“五个过硬”队伍建设目标和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毫不松懈狠抓队伍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

丰富形式内容,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市委、人大的决定和要求,坚持自觉向市委、人大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坚持每季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报告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工作,诚恳听取批评和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于涉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建议,及时回复,有力打击假冒企业商标的犯罪,积极筹备高规格专题研讨会,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思想和行动。主动听取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梳理分类,对照整改。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8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106份,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规范。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检察铁军”。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主线,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等专题教育,将党建工作与办案工作同步落实、同步推进,把党小组建在办案一线,提升办案队伍的战斗力。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全年查处违纪干警6人。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电视电话会议上,荆州市检察机关作了典型发言。

整治司法“顽症”,规范司法行为。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列出“12+10”⑤问题清单,重点整治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行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久拖不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糊涂案”,查处典型“糊涂案”2件,并通报全市检察机关,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继续开展“重规范、重细节”司法办案质量大评查活动,对近4000件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发现和纠正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三、着眼创新发展,切实提升司法体制改革效果

坚持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为重点,不断解决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性问题。

顺利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根据上级部署,按照积极、严格、规范、稳妥的原则,扎实推进员额制改革。目前全市已按占中央政法专编36%的比例,完成了检察官入额工作,296名检察人员首次入额检察官,为落实司法责任制创造了条件。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严格落实省以下财物统一管理。积极争取省、市、县三级的重视支持,全市检察机关经费保障得到明显改善。按照严管严控、厉行节约的原则,推进部门经费预算,经费管理和财物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监督范围和程序改革试点,已经实现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重大活动,现场监督对职务犯罪嫌疑人办公室、住所的搜查,组织听庭评议、案件回访、 “公众开放日”,更加深入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下。

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检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三个配套办法⑥,按照“诉访分离、依法导入”的原则,及时受理分流,依法纠正瑕疵,未出现一件导入不畅、纠正不力引起的信访事项。推行律师参与涉检信访化解工作,明确律师参与形式,建立参与机制。

四、践行司法为民,切实提升群众工作效果

突出便民为民主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

认真做好立体化群众工作。在继续推进检察机关“三百工程”同时,按照市委批转的工作方案,高起点建成142个乡镇、社区检察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发挥其贴近基层、服务群众一线平台作用,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放大实效;落实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分别会签的文件,共协助调处纠纷1200余起,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700余个,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3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7000余册,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0余人次,收集、协查一批职务犯罪线索,及时、有效地监督了基层执法司法活动。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督促劳动监察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帮助“讨薪”1760余万元。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与12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打击犯罪合力,监督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严查刘佬帽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⑦等一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犯罪,有力维护了我市“碧水蓝天”和“舌尖上的安全”。

打造多媒体宣传平台。认真接受广大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大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宣传工作。以“荆州检察”微信公众号为基础,与荆州日报社合办《检察之窗》,与荆州广播电台合办 “检察之声”, 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双微平台、“今日头条”客户端、《荆州检察手机报》等,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弘扬检察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通过“好人开讲”、话剧、广播剧等,大力弘扬先进典型陈祖举秉公司法、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

五、立足长远发展,切实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效果

着力推动检察机关发展条件明显改善,促进检察实力明显增强。

深入推进科技强检。加大投入,已建成功能齐全的侦查信息查询平台、检察技术信息保障平台,夯实办案工作基础。全市“两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市院办案技术大楼落成使用,江陵、监利等院办案用房、技术用房不断改善。进一步强化办案系统功能,实现信息网上录入、办案网上流转、节点网上监控;强化信息技术在证据收集、审讯突破中的支撑作用;强化科学技术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在全省政法机关信息化应用大比武中,综合排名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六个子项目夺冠,一批项目进入优秀行列,涌现出一大批科技办案能手。

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强化市院领导对口联系基层院职责,坚持基层检察院当面报告工作制度,及时提出评议要求。开展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强化市院在基层院建设中“一线指挥部”作用。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全省先进基层院评选活动,继公安、洪湖之后,松滋市院、监利县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市院荣获组织奖。

不断提升职业化水平。通过检察官课堂、专题研讨、专家讲座等方式,多维度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检察业务实训,打造专一型、专业型、专家型检察队伍。12名干警在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奖。推行对检察官的差异化管理,把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让愿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这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检察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主要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不懈追求公平正义价值取向;着力践行司法为民,遵循根本工作指向;不断完善倒逼机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科技强检,坚持紧跟时代走向。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全市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各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有很多不足:检察一体化程度不高,检察权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科技信息化应用程度不高,司法办案科技含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公信力不高,司法不公不严不廉的问题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加注重推动反腐倡廉,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进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基础建设、机制建设、司法环境建设,努力为荆州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市委重大部署,扎实开展“经济保卫战”,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围绕扶贫攻坚、环境资源保护等开展专项工作,加大对民生领域侵害人民群众权益违法犯罪的惩治、监督、预防力度,全力推动法治环境上行。

二是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促进完善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成果,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三是依法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调查、预防宣传、警示教育等工作,推动源头治腐。

四是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全面推进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加大对有案不立、裁判不公、违法执行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增强司法改革效果。深化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试点,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机制和运行模式,使改革落地生根、实现预期目标。统筹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人民监督员等各项改革任务,努力创造具有荆州特色的经验。

六是提升自身建设水平。突出政治建检,突出从严治检、突出专业化职业化方向,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大检察人才培养,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基层检察院为重点全面加强新型检察院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站在“十三五”新起点,全市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市委领导,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江汉平原现代化中心城市、长江中游重要中心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注释

①“经济保卫战”专项工作: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经济保卫战”专项活动,依法查处发生在金融信贷、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企业破产、环境污染、建筑施工、食品药品、行政审批等领域的犯罪;重点查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合同诈骗,诈骗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以及背后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

②人信汇案:在依法查办沙市区人信汇项目中,注重保护人信地产公司合法权益,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协商、沟通,采取人性化办案、向企业释法说理等方式,有效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案件办理以来,人信地产公司按时向拆迁户发放房租补贴,12余万方棚改房项目顺利开工建设,近400户拆迁户合法利益得到了保障,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③“5+1”预防教育模式:指预防教育中采取的观看微电影、通报案件、宣读检察建议、开展警示讲座、组织现场交流发言以及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教育手段。

④附条件不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未成人实施的涉嫌刑法分则第四、五、六章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附条件考验期为六个月至一年。

⑤“12+10”问题清单: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最高检、省院列出了司法作风、执行办案规范、当事人和律师权利保障、涉案款物管理等12个方面重点突出问题;市检察院根据自身实际,列出了信息公开不及时,法律文书瑕疵,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不规范,落实“4+3”办案模式、15个严格、42条《办案须知》不力等10个重点问题。

⑥三个配套办法:指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重点解决“导入难”、“纠错难”、“终结难”而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司法瑕疵处理办法(试行)》、《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终结办法》。

⑦刘佬帽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荆州市院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日常巡查中,发现荆州市刘佬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使用工业盐腌制咸菜被行政处罚的案件,通过调查,将该公司涉嫌犯罪线索移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突击检查,查获证据后,移送公安机关,荆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该公司负责人柳某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