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斌等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提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
陈斌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万玲玲同志为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曲金付同志为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文艺同志为荆州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万江平同志为荆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黄庭松同志为荆州市公安局局长;
汪刚同志为荆州市监察局局长;
易波涛同志为荆州市民政局局长;
刘汉平同志为荆州市司法局局长;
陈儒华同志为荆州市财政局局长;
刘身用同志为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统怡同志为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刘明春同志为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范本源同志为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郝永耀同志为荆州市水利局局长;
黄君同志为荆州市农业局局长;
邓勇同志为荆州市商务局局长;
刘宗彪同志为荆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向华祥同志为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胡祥英同志为荆州市审计局局长;
焦新强同志为荆州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肖家浩同志为荆州市统计局局长;
杨少华同志为荆州市林业局局长;
李俊平同志为荆州市粮食局局长;
陈观鑫同志为荆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星同志为荆州市物价局局长;
施金方同志为荆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辛巍巍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张治根同志为荆州市文物旅游委员会主任;
熊鹰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以上议案,请审议决定。
市长:杨 智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