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的规定和鄂组干(2017)168号文件,省委同意提名陈洪波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补选陈洪波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 陈洪波简历(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7年5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