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日期:2018-03-14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6月22日在荆州市会议中心(凯乐大剧院)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第四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克梅所作的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荆州市社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及《荆州市社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二审稿)》。会议决定,根据常委会二审意见将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下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昌奉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根据胡兴儒、张昌民的辞职请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新华代表主任会议提出的人事议案,作出了接受胡兴儒、张昌民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提出的人事议案,免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职务2名。

会议邀请武汉大学副教授李广兵作了水污染防治法的专题讲座。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爱平,副主任刘爱华、段昌奉、张钦、杨顺好、田新华,秘书长柳军和30名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孙玉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峰,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卫计委、市教体局、市妇联、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食药局、市工商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城管局负责人,洪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10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长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杨智陈爱平刘爱华段昌奉张钦杨顺好田新华柳军马林武王圣发王先标王克梅邓世英朱瑞模李华成杨德智吴世金余剑汪云霞张炜陈秀池罗中平周开勤周明芹定志祥官庆军孟宪荣赵茂安贺勇袁军徐柏才常尧阶彭忠林彭继平傅铁海释心继詹宇生魏昌松

缺席:

邓仲林徐炎华赵永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