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8-03-14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昌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2017年4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爱华、段昌奉、田新华带队,分别对松滋市、监利县、公安县、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等6个县市区的3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3个畜禽定点屠宰场、5个生物有机肥厂等38个现场进行了检查,同时听取了6个县市区政府贯彻实施《畜牧法》工作情况汇报,组织部分基层干部、群众、畜禽规模养殖场业主等40余人召开了6场座谈会,分析研究了贯彻实施《畜牧法》,促进现代畜牧业转型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整个检查有如下特点:

(一)程序规范。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性做法,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六步走”全链条监督程序进行,即:选好执法检查题目,搞好执法检查组织工作,全面报告执法检查情况,认真开展审议,推动改进实际工作,政府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检查只是初步工作,人大常委会还要跟踪督查。

(二)部署周密。市人大常委会对本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年初,将本次检查列入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检查前,主任办公会议和主任会议反复讨论审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4月17日,开展了执法检查前专题培训,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食药局专题解读相关法律,报告部门工作情况,为做好执法检查作了充分准备。

(三)重点突出。畜牧法执法检查,围绕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立足共抓大保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重点检查四个方面:1.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及执行情况;2.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3.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情况;4.畜禽养殖投入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四)点面结合。三个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涵盖了全市六个县市区,约占全市的三分之二,市畜牧局的全面汇报,覆盖了全市,范围广泛。检查组通过看现场、听汇报、座谈走访、听取基层人大代表意见,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同时突出了限养区、规模以上重点养殖企业及重点养殖区域重点场所,既全面把握情况,又解剖重点企业和区域,做到了点面结合。

(五)检查深入。各检查组深入到养殖场,粪污处理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车间,认真察看现场,仔细核对记录台帐,详细了解处理的流程,粪肥的配方,投入品的来源、配方和流向,做到检查不留空白,询问追根溯源,确保检查深入、不走过场。

二、《畜牧法》贯彻执行情况

《畜牧法》颁布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以贯彻落实《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契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造“三美畜牧业”(周边水土净美、养殖环境优美、畜产品安全味美),牢牢把握“两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总目标,以“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态化”为抓手,积极探索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畜牧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升级。生猪、家禽是我市畜牧业的主导产业,据统计: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全市生猪出栏492.6万头、比2010年增加55.32万头、增12.65%;家禽出笼7720万只、比2010年增加975.07万只、增14.56%;畜牧业产值134.57亿元,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21.3%,比2010年增加39.31亿元、增41.27%。全市有松滋、公安、监利三个国家生猪调出大县。

(一)主要作法及成效。

1.深入学习宣传《畜牧法》,依法兴牧意识不断增强。市及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分别成立了学习宣传领导小组和普法专班,组织编写了《畜牧法》通俗讲义,编入荆州市“五五”普法教材,组织开办了《畜牧法》培训班,多次开展了执法人员集中系统培训,充分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宣传展牌、拉条幅、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普及《畜牧法》及相关畜牧法律法规。据统计,2010年以来全市共出动宣传车600多次,张贴标语20000多条,发放宣传单70000余份,接收咨询8000多人次,深入龙头企业、养殖户(场)面对面进行宣传达1500多人次。

2.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绿色发展全面推进。一是立足共抓大保护,全面开展养殖污染治理。坚持规划先行,调整产业布局,强力推进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从源头上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养殖区域、养殖品种和养殖规模,夯实畜牧业绿色发展基础。目前,全市“三区”划定工作全部按期完成。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二是紧盯消费市场新需求,深入调整畜禽养殖品种结构。以增加牛羊肉等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按照“稳猪鸡、增牛羊、兴水禽”的思路,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和水禽产业。加强优质畜产品品牌培育,全市畜产品“三品一标”达72个。三是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深入调整种养结构。按照“为种而养”和“为养而种”的思路,做好农牧结合循环种养结构调整文章。以“粮(油菜)改饲”为抓手,推广饲用玉米、饲用油菜、饲用大豆等饲料作物种植,开展集中连片“粮改饲”试点,推广高效种养模式,调优种植业结构,加快形成粮饲兼顾、农牧结合、种养一体的新型农牧业发展格局。四是深入推进“四级联创”,标准化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以创建部省市县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四级联创”为契机,不断提升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水平。全市生猪规模化养殖率(年出栏500头以上)达到45%。全市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62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8家。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全市畜牧家庭农场达621个,合作社696个,合作联社8家,合作总社2家。全国饲料行业前10强企业中有7家落户荆州,全市饲料产值过百亿元,饲料产销量仅次于武汉市位居全省第二。

3.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疫病发生流行态势得到有效控制。一是积极推进基层兽医管理体制和动物防疫机制改革。强化了动物防疫政府职能,建立了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健全了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建立了动物防疫工作新机制,六种重大动物疫病均做到了“应免尽免,不留空挡”,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畜禽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畜禽圈舍全部消毒。二是强化疫病监测预警。持续开展了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外来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监测、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效果监测、国家级核心种猪场重点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监测、稳步推进布病监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警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加强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启动了荆州中心城区兽医联合实验室改扩建工程,开展了人员技术培训,组织县市兽医实验室开展了检测比对实验。四是扎实推进动物血防工作。坚决打好耕牛淘汰、洲滩禁牧、舍饲圈养和粪便无害化处理4大攻坚战,为完成血吸虫病疫情达到阻断传播考核标准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果断处置动物疫情,动物疫病发生流行态势得到根本扭转。近年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动物疫情区域性流行。

4.推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痕迹管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加快建设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为目标,推进畜牧业全程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在8个县市区全面实施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全市动物产地检疫全部覆盖,规模化养殖场全部做到产地检疫。执行屠宰检疫官方兽医驻场制度,建立了畜禽入场信息查验和溯源管理制度,屠宰场做到全面屠宰检疫,检出病害畜禽及畜禽产品全部做到无害化处理。严格跨省调运活畜禽检疫出证,有效防止动物疫病的输入输出。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畜牧业投入品监管。开展了饲料兽药、动物诊疗、蛋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制免疫疫苗管理规范行动,实施兽药GSP再规范管理和兽药经营转型工作,强化了畜牧业投入品监管。三是开展监督检测,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行痕迹执法,全面加强了畜产品安全检验监测,全市每年监督检测畜产品样品1.5万余批次,“瘦肉精”及兽药残留抽检比例达到5%,监测合格率达100%;每年完成省级畜产品质量随机抽样110多批次,检测全部合格。组织县市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争先创优活动,松滋、洪湖、公安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评审,监利县在全省畜产品质量争先创优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全市未出现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四是创新屠宰交易配送模式,强化定点屠宰管理。强力推进荆州城区牛羊和禽类定点屠宰,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取缔荆州城区牛羊、活禽交易市场。五是完善病死畜禽收集处理体系。全市分别建成县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2个、县级病死动物收集中心5个、覆盖各乡镇村的收集点(暂存点)349个,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全面建成,长效机制正在完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1.畜牧业绿色发展不够。一是畜禽规模养殖场与场之间粪污处理设施工艺水平有差距。新修建的和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工艺及设备比较先进,基本能实现达标排放;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年限比较久的场和中小型养殖场、养殖户,存在工艺落后、设备老化等问题。二是规模场与非规模场之间的清洁生产水平不一样。规模养殖场投入能力比较强,比较注重技术提升、粪污处理、动物卫生、清洁生产。而非规模养殖场或养殖户由于受资金技术人员等限制,清洁生产水平不高,养殖污染问题比较严重,社会负面影响较大。三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力度不大。四是按照环保问题整改要求,畜禽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停转迁和非禁养区内养殖场(户)配套粪污设施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

2.行业监管水平不高。一是非规模场养殖污染监管力度不大。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农牧主管部门对非规模畜禽养殖污染依法监督履职不到位,配合不协调,存在相互推诿现象。二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技术手段不适应形势需要,检验检疫人员不足。三是现有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不高。市和县市区兽医实验室建设投入不足、标准不高,县市区特别是基层防疫力量不足。四是牛羊定点屠宰和白条禽上市监管长效机制亟待建立。荆州中心城区实施牛羊定点屠宰和白条禽上市一年来,成效显著。但由于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巩固前期成果的压力较大。除洪湖正在推进家禽定点屠宰和白条禽上市外,其他县市区尚未开展此项工作。面对当前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迫切需要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3.畜牧执法队伍建设和保障不力。从检查情况看,市、县两级畜牧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水平与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监管要求不适应。一是执法体制不顺。过去执法的动物检疫站现为公益二类单位,人员不能办理新执法证,不具备执法资格。二是执法装备与执法能力建设与监管任务不适应。各县市区派驻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每个乡镇只有1—2人,人数少,无法对辖区内所有的养殖场户实施全面监管;同时,监管工作经费保障不足,检疫监测设施设备、手段落后,难以有效承担畜禽运输、产地、市场检疫监管职责,难以做到对所有养殖户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督、检测工作全覆盖。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进一步加快畜牧业绿色发展步伐。一是增强大保护意识,进一步科学规划养殖“三区”。确保按时完成禁养区养殖场(专业户)关停搬迁和非禁养区污染整治工作。二是推进畜禽粪便处理与粪肥综合利用。实行“一场一策”的治理方案,开展粪便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生态循环等资源化利用模式。三是加快转变生产方式。持续开展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智能化、生态化,努力提升全市畜牧产业品质和水平。四是由政府主导引入市场机制,构建全方位畜禽养殖社会化服务体系,平衡规模养殖与非规模养殖服务保障水平。

2.进一步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厘清部门职责。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的相关规定,分别厘清各级政府及环保、食药监、工商、城管、农业等相关部门对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督管理、畜产品安全监管的职责。二是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推行“痕迹化执法”监管模式和巡查工作流程,开展饲料、兽药及“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专项整治行动和兽药GSP再规范行动,强力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大力开展品牌创建,推进“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提高品牌市场占有率。三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督。严格执行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制度,强化动物跨区域调运检疫审批和监管,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四是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五城同创”牛羊和家禽定点屠宰成果。五是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规范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入库和无害化处理程序,全面做到病死畜禽“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

3.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化解遗留问题。深化市直畜牧兽医系统机构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和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剖析市动检站人员执法资格问题、产生的原因,出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方案;逐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有效设置机构解决管事没有权、有权不管事的问题,使财权和事权相匹配,使运转体制更顺畅,提高运转效率和水平。

注释:

三区划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

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四级联创:部、省、市、县四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

兽药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的缩写,直接译为良好的(兽药)供应规范,在我国称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