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城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8-03-14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至31日,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爱平,副主任刘爱华、段昌奉、张钦、杨顺好、田新华,秘书长柳军等4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芝清,副市长邓应军,市政协副主席、市教体局局长文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身用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荆州市城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民生,坚持探索创新,规范管理,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稳中求进,为全市社会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当前仍存在全市社保参保覆盖面不够广、资金缺口压力大、社保机构服务质量和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社保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普及。针对部分私营企业规避参保、选择性参保以及漏报、瞒报交付基数等问题,要在加强执法、司法机关部门之间联动、严肃查处的基础上,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给予曝光;要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主动性,同时积极鼓励个体工商户、农民工群体、自由职业者等主动参保,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参保、参保光荣的良好氛围。要不断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核尽核、应收尽收。

二、加强监督管理,构筑社保基金运行安全网。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监管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对社保工作各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尤其是关键部门、环节和岗位,要建立严明的责任制度,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并实现专项检查监督工作常态化。要建立科学高效的基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征缴、监管各部门之间信息适时共享,确保养老金按时拨付和发放。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节余和收益情况。稳妥推进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不断夯实保障能力。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审计、财政、税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各部门协调配合、互相约束,规避可能发生的社保基金风险。

三、突出创新驱动,着力打造智慧社保新平台。要根据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让群众方便使用、触手可及的“电子社保”服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通经办服务信息化绿色通道,加大社保微信平台建设,加快荆州“掌上社保”手机APP开发速度,不断优化便利办理手续,推进信息技术与人社领域业务的进一步融合,提升办事便捷度,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增强队伍素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调动社保经办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的社保经办队伍。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升经办人员素质。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开展政治业务培训,教育引导经办人员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立足岗位讲奉献。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提高经办服务效能,不断规范行为、优化服务,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要切实加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把服务规范、服务用语、服务忌语和纪律要求作为必备内容,做到业务经办“零积压”,窗口服务“零距离”、“零投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落实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