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城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10月30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身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荆州市城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以深化制度改革为引领,坚持探索创新、规范管理的工作主线,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中求进,克难攻坚,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贡献社保作为。
1、加快推进改革落地,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坚持改革创新主基调,不断推进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国有农场、小三场职工、“五七工、家属工”和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等群体先后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截止2016年底,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2万人,其中在职62万人、退休人员40万人;市本级参保22.6万人,在职13.9万人、退休人员8.7万人。2015年我们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完善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制度,2016年全市新增被征地农民3048人,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全市各地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缴费档次,加大了政府补贴力度。2016年全市城乡居民参保233万人,参保率99.6%,其中缴费人员148万人 ,领取待遇人员82万人;2014年10月国务院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我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稳步推动,今年正逐步开展上线经办,工作进度走在全省前列。
2、开展全民参保登记,持续加强扩面征缴。坚持将扩面征缴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增强基金支撑能力。2015年开始启动了全民参保登记专项工作,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截止目前全市已比对上传居民户籍信息643.07万人,完成入户调查89.6万人,完成率92.5%,推动1.06万人纳入参保。为确保应收尽收,每年年初我们都组织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扩面征缴工作,各地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如荆州区组建扩面征缴工作专班,开展拉网式排查,通过发放告知书、监察指令书、职工维权指南等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确保各类用人单位应保尽保、应核尽核;江陵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模式,深入宣传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现了综合参保率和发放率两个100%,人均缴费额走在全省前列。2016年全市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38.4亿元,其中当期征缴36.3亿元,补收历年欠费0.6亿元,预缴及一次性趸缴1.5亿元。市本级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8.4亿元,其中当期征缴8.1亿元,补收历年欠费0.3亿元。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滚存结余21.9亿元,市本级累计滚存结余-3亿元。
3、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减轻企业和贫困人员缴费负担。认真贯彻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一降一缓一补贴”,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负,“一降”为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去年5月开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从28%降低到27%,市本级企业每月减少缴费177万元;“一缓”为缓缴养老保险费,对缴费困难企业允许其签订还款协议,分期缴纳,市直目前有69家企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还款协议;“一补贴”为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2016年市直共计为5107名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1780余万元。同时,松滋市潭家洞等4家、石首顺发钢铁等1家企业顺利关闭,养老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去产能任务圆满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助力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贫困人员,由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各地通过积极协调扶贫办、财政等相关部门,今年正式启动代缴工作。其中,江陵县和洪湖市已于2016年提前启动,截至今年8月,全市共为103870名缴费贫困人员代缴了1351.6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4、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坚持实施湖北社保共享计划,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于民,2017年我市城镇企业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现13连调,全市调整退休人员待遇43.33万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38.11元,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从2004年底的435元左右,提高到当前的1962元。市本级调整退休人员待遇8.68万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7元,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从2004年底的450元左右,提高到当前的2282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第二次调整,从最初的55元调整到70元再提高到今年的80元,截止目前全市两项养老保险的调整和补发工作全部到位。
5、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坚持将基金监管工作放在首位,切实管好老百姓的“养老钱”。建立规范化的内控制度,从基金预决算、征缴、支付、调剂、投资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全方位加强基金监督管理。近两年,在按期完成常规审计的基础上,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等专项活动,发现了部分地方养老基金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地方财政应负担资金未及时到位等问题,查处重复参保、冒领养老保险待遇及死亡未按时申报369人,追回养老保险基金51.27万元。
6、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坚持适应“互联网+人社”发展趋势,着眼于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社会保障卡持有人数达326万,持卡率超过50%,其中市直通过社保卡发放待遇的退休人数占到98%。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全市现有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127个,养老保险经办人员417人,配备村、社区协管员2900人。社会保险征缴实现五险统一登记、统一申报核定、统一记账分账,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创新金融机构代扣代缴模式,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金保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创新打造了首个一体化网上办事大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横向与银行、医院实现互联互通,纵向覆盖城乡各级经办服务平台,目前累计注册个人和企业用户4.5万人(家),网上办事大厅专栏访问量达到30万余次,累计办结公众申报事项25万余件,公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实体窗口正常办理业务量直接减少近40%。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供给侧改革深化、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新型城镇化进程加速,既对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也带来了难得机遇,我们必须深入分析和查找问题,冷静应对艰巨改革任务,推动事业扎实前进。
1、法制观念不强。目前我们已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但离人群全覆盖还有一定距离。表现在部分私营企业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参保意识淡薄,把规避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作为降低劳动成本的一种手段,人社部门缺乏有力的制约手段和处罚措施,企业违约成本低。加上部分个体工商户、农民工群体、私营企业职工缺乏长久保障规划和自我保护意识,参保积极性不高,在本身的养老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很少主动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市直今年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情况来看,部分用人单位漏报、瞒报缴费基数情况仍然比较普遍,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尤其是年龄偏小人员参保意愿仍然不强。
2、待遇水平偏低。主要体现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高低档次缴费获得的财政补贴差距不大,对参保群众的吸引力不强,甚至还有个别地方财政补贴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在退休待遇上,从2009年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至今,全国范围内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只做过两次调整,从55元调整到80元,远远低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初始待遇和调整速度。虽然政策规定可由地方财政对基础养老金水平进行补贴,其他部分市州结合本地实际相应进行了调整,但我市受制于财力限制未给予补贴,群众的心理落差较大,给扩面征缴造成一定影响。
3、基金缺口加大。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和结构调整,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滑,其中以劳动密集型企业最为突出,导致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能力下降,企业欠费严重,基金征缴困难。同时,由于现行养老保险费率、缴费基数偏高,特别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加快,不少企业及个人缴费负担过重,难以依法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加之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快,退休人员增加,赡养比例逐年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快速增长,基金缺口不断增加。目前我市赡养比例已经达到1.55:1,低于全省和全国水平,每年需要依靠省级调剂金和地方财政补助才能保证发放,去年市本级财政对市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配套补助资金达到1.44亿元。2016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8.8 亿元,支出89.9亿元,当期赤字11.1亿元。市本级收入22.3亿元,支出22.5 亿元,当期赤字0.2亿元。此外,我市国有农场问题较为突出,由于适龄人员大量外出务工,新增缴费人员十分有限,以洪湖市为例,2016年该市3家农场实际缴费人员与退休人员比例已经接近1:2,加上农场缴费乏力,2016年收支缺口就达到3.6亿,累计缺口达到19.4亿。
4、经办能力不足。与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经办服务便捷化和个性化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力量、服务能力、信息化水平还远远不适应。全市417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需要经办五险参保784万多人次每月的缴费核定、待遇核发,工作量巨大,加上近年来我市相继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扩面等专项行动,经办力量却没有相应增加,导致工作人员疲于应付。信息化建设方面,社保集中式的大厅服务已经不能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参保群众更期待能有在家门口的“一门式”“一站式”综合服务,以及更便捷的网上、手机等智能服务,但受制于地方财力和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程度,当前的信息化建设水平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三、今后工作打算
从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来看,养老保险领域的最突出工作仍然是改革,最重大的责任仍然是稳定,最需要解决的仍然是流程不优、信息化手段不够的问题。围绕上述问题,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宣传,扩面提质。抓住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契机,充分利用信息数据,摸清未参保人员底数,有针对性选择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大扩面征缴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应核尽核、应收尽收。鼓励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主动引导有条件的居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加强保障,共享成果。紧紧围绕落实“湖北社保共享计划”,抢抓社保领域一系列改革契机,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积极研究和探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监管,进一步明确基金监管职责,完善管理和内控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增强基金在各环节的运行透明度,加大外部审计力度,推进基金检查工作常态化,确保基金安全,探索基金投资运营模式,促进基金保值增值。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财政对养老保险的投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3、强化管理,公正高效。立足“互联网+人社2020”计划,实现“三个一”,即以“一部手机作支撑、一个窗口对外,实行一人首问责任制”为目标,推动信息化建设。一部手机对外即为开发荆州“掌上社保”手机APP,使其成为综合智能型手机办事大厅服务平台,具备信息查询、政策法规浏览等基本功能,以及手机缴费、智能身份认证等交互性功能,全方位满足参保人员需求;一个窗口对外即为推行综合柜员制服务,社保业务实行前台受理、后台经办模式;一人首问责任即为通过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人社部门“立即、现在、马上”的行动作风,落实首问责任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求。
总体来看,我市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级人大的关心、监督、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快推动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稳步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