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8-03-14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荆州市审计局局长胡祥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一、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2017年8月2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9月15日,市政府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求各部门单位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审计整改,严格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健全整改工作责任制,完善体制机制,坚持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找准原因,抓住关键,举一反三,认真对照审计问题清单在规定整改期限逐项整改到位。对于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明确的整改计划、措施和方案。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市审计局列出清单分发各单位,并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逐项跟踪、督办落实。同时,市审计局结合省审计厅关于《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对建立健全整改通知、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运用等进行了制度规范。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及时制定审计整改措施、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有效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从整改结果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了纠正和整改;对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对一些难以及时纠正和整改的,也制定了整改计划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市审计局分别以问题清单、专报、案件线索移送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反映或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已向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1起,有关部门正在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二、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精细的问题,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对农业产业化、文化旅游发展、交通发展、教育费附加等所有专项资金随年度部门预算同步编制专项资金细化方案,由预算单位承接的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

二是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超范围的问题,市财政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继续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支出,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不再安排或减少安排。

三是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荆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整合方案》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直政府资产管理的意见》,在以后年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做好相关工作,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覆盖”。

四是关于部分专项资金年初有预算,当年未使用的问题,对污水处理费2703万元、新兴产业研发专项1000万元、招商经费200万元等已纳入预算统筹使用。

五是关于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及时,直接由国库转列财政专户19900.12万元的问题,这部分项目资金主要涉及荆州博物馆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国家文物保护、小贷中央贴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地市医院建设项目等。市政府已明确“注意资金的整合使用、一年未用的结转结余坚决收”的意见和措施,市财政今后将根据中省关于推进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和统筹使用的要求,采取措施督促各单位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六是关于市本级与县(市区)之间部分事项财权与事权界定不够明晰的问题,将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要求,进一步理顺事权与支出责任,减少市财政直接对县市的财力性补助。

七是关于应纳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和罚没收入等17223.29万元未汇缴入库的问题,已于2017年初缴入金库。

八是关于超标准超范围调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问题,2017年,通过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加大精准扶贫投入等,已大幅降低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预算支出执行不严肃的问题,市政府已督促各部门按照规范和要求进行整改。预算单位向工资户或基本户转款方面,各部门单位向财政部门专题报告,市财政审核后督促预算单位改正,需要调账的进行调账,需要结合预算编制整改的进行整改,并督促严格预算管理,加强监督控制,严肃财经纪律。

二是关于违规收费或超标准收费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停止相关违规收费,从市本级层面能够解决的予以解决。如市急救中心收取120网络运行费65万元,现已停止向城区各医院收取运行经费,市财政局拟将市急救中心运行经费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三是关于少数单位未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的问题,政府主导建立了涉税涉费信息平台,已将相关问题上报税务部门,涉及税费金额37.22万元,督促税务部门依法查处。

四是关于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严格,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主要通过严格财政审批、规范程序、加强内控管理、完善规章制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如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卫计委、市住建委所属部分单位通过资产评估,依法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违规承包经营问题,城市规划设计院依法完善了新疆分院、重庆分院管理暂行办法及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统一核算管理;房屋征收与管理办公室组织专班对往来款项认真清理,该清收的清收,该调账的调账,按照规范进行了整改。

五是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佳的问题,一方面市政府每季度对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另一方面强化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估考核机制,保障预算项目及时有效执行,确保财政资金效益发挥。如荆州古城保护与修复项目,目前已完成采购合同24个,涉及金额1.23亿元,下步工作将采取加快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的编制、采购计划更新、提高业务管理能力等措施,按确定的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实施。

六是关于招投标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已督促市住建委、城投公司、政务服务管理办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如市住建委对2017年新增项目有关园林绿化管养按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对城区原有的委托管养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履行招投标程序。

(三)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扶贫资金审计方面

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及时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方面认真梳理精准扶贫政策,层层压实责任,按照规定落实兑现;另一方面按照精准扶贫战略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精准扶贫,打好脱贫攻坚战。

对开发区1906名贫困人口未享受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问题,2017年开发区财政按照省扶贫办文件已经将全部贫困户按照每人每年210元,为贫困户购买了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进行了整改。对扶贫小额贷款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等问题,已将2016年的贷款利率调整为年利率4.35%,多收的部分退还至每位贷款贫困户,并重新修改签定了开发区扶贫“小康富民贷”贷款合同,将原来的“部分担保、免抵押”更改为“无担保、免抵押”。

对纪南文旅区部分贫困人口未享受新农合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等问题,纪南文旅区扶贫办已协调荆州区教育局完成调查、摸底、学籍信息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均享受到教育扶贫政策;区管委会拟为满足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对应纳未纳入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文旅区及时与荆州区民政局、区残联进行了对接,按规范申报并落实;对部分扶贫项目进度缓慢等问题,报告反映的两个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完成了资金拨款47.03万元,其他项目结合精准扶贫要求,督促项目进展。

2.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方面

一是医保政策落实方面。关于未实现应保尽保问题,有107人属不符合低保条件而取消低保待遇,剩余17人已全部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关于未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问题,已按规定计提统筹基金578.53万元;关于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荆州分公司已赔付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239.36万元,未完成大病赔付部分,已责成大病保险承办机构主动联系赔付对象,解决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关于慢性病病种、定额标准和报销比例未统一问题,2017年市政府已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对医疗保险政策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了专项清查、规范鉴定程序、集中年检等措施。

二是医保基金征缴方面。有59家单位已补缴医保欠费299.34万元,对57家还未补缴的单位,人社、地税部门已发催缴通知书,仍未缴费的将实施封卡处理。

三是医保资金财政补助方面。市财政已向开发区财政局通过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划转医保财政补助资金118.18万元。

四是医保改革措施推进方面。市政府组织市卫计委、相关医院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进行审计整改;各医院已正式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和标准;通过实施收费情况检查、取消自立项目收费、聘请行风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实施第三方监督、健全问责机制等措施,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收费行为发生。

3.安居工程审计方面

一是市采购办对房管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加强规范管理,杜绝相关违纪违规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岑河农场重复申报的18户家庭已取消棚改资格;对国营沙市农场超范围发放的13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5万元已全部收回上交开发区财政,农场纪委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三是两湖征地拆迁项目已按要求规范了财务账目,对违规发放的补贴22.1万元进行了追缴,沙市区纪委对3名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四是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对不符合保障性住房规定的其中9户下达了腾退通知书,对6户不符合低保租房标准的下达了追缴租金及调标通知,对102户进行了资格再认定并调整租金标准,欠缴的租金6.36万元已全部追缴到位。五是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公租房分配入住管理的通知》,规范程序和管理。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违规占用土地、违规闲置土地等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处荆州开发区未经批准占地19宗,已整改完成15宗。查处闲置土地20宗,通过协议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方式处置完成19宗,正在处置的有1宗。

二是关于违规采砂、违规填湖、私自抽取地下水等问题,相关部门结合环保督查要求,进行了处理处罚和督促整改。如市水利局已对市津盛建筑工程公司予以处罚;已责成荆州世纪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限期拆除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并责成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开发区社管局已安排专人对抽取地下水的水井进行了管道封堵整改。

三是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开发区环保分局采取制定工作方案和行动方案、开展扬尘污染、秸秆垃圾焚烧等进行专项整治;温超斌塑料加工厂已于2017年9月拆除生产装置;市环保局对鑫港砼公司将罐体清洗等废水直接向两湖渠排放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移送开发区公安分局,该单位已采取开挖沉淀池、增加处理设备等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五)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荆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辞退等处理。二是关于部分项目内部控制缺失的问题,荆房公司制发了《荆房公司采购询价管理制度》,对询价备案、清单招标等进行了规定。东升片区项目超范围列支费用90.55万元、工农片区项目多付工程款74.03万元等问题,多付的工程款和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已追回。三是关于部分项目主要参建服务单位履职不力的问题。荆房公司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荆房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荆房公司采购询价管理办法》、《监理单位考核管理办法》等,加强施工、监理等中介机构单位管理和合同管理,严格执行《荆州市政府投资审计办法》,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六)关于涉企资金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改制存续企业的管理问题,政府已要求市国资委认真研究,健全制度,强化监管。二是关于“菜篮子”项目及资金的问题,市农业局下发《关于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强化项目库监管,规范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三是关于涉企奖补政策不严谨,奖补标准不一的问题,开发区管委会对奖补政策进行了修订,严格程序和把关审核环节,力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关于市城投公司部分建设项目核算不规范等问题,该公司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整改。五是关于公共交通公司内控制度不严格等问题。该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制度》、《差旅费开支及报销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等,进行规范管理。

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继续推进整改工作打算

本次审计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也有一些问题未能及时完全整改到位。如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精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佳、招投标政策执行不到位、公立医院违规收费、民生项目政策未全面落实到位、政府投资项目和涉企资金管理不严格等。其原因一是财政预算管理是逐步推进和完善的过程,需要在今后予以逐步规范和改进。二是民生政策的落实也需要各个层面和环节的逐步规范。三是财政资金的绩效发挥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四是项目招投标等程序缺失只能采取问责追责和健全制度进行整改。五是医院乱收费由于医院经营和改革现状,未能退还或收缴处理到位。今后,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将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分析研究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持续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一方面对已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的,督促按照计划和措施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继续大力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对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将继续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健全整改责任制,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审计对政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