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郭旭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18-03-14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提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郭旭光同志任荆州市物价局局长;

方红同志任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免去张世国同志荆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市长:崔永辉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