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提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郭旭光同志任荆州市物价局局长;
方红同志任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免去张世国同志荆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市长:崔永辉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