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荆州市委组织部(荆组干〔2017〕493 号)文件和定志祥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拟接受定志祥辞去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以上议案,请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