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日期:2020-01-07 来源:荆州日报

2019年,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定、决议、决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荆州“四轮驱动、两翼保障”发展路径,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提升政治站位 着力服务大局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制定服务民营经济的七条措施,加大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批捕125229人,起诉113213人。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扎实开展涉民营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依法不捕8人,依法不诉9人。融入“一城三区、一区多园”发展战略,明确对口联系企业83家,开展法治宣讲25场次,建立完善企业包保联络制度,打造直接服务保障荆州发展主战场的前沿阵地,集中高效办理“三区”刑事案件280余件。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做实做细做稳检察环节风险防范,共摸排和化解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59个。对涉众型犯罪采取专班负责、跟踪督办、快捕快诉、强力挽损等措施,有效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114208人,起诉91269人,发出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诉前建议和公告12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3件,均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严惩危害贫困地区社会稳定、损害贫困户切身利益的刑事犯罪案件和影响扶贫惠农政策落实落地的职务犯罪案件1822人。

★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刑事犯罪115234人,提起公诉63259人。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依法追捕23人、追诉48人,依法不捕21人、不诉5人。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受理、发现有关线索53件,已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40件。引导监督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案件资产1亿余元。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32件,积极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

依法履职尽责 着力维护公正

★切实保障社会稳定

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19902797人,提起公诉30594361人。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1568件,对存在重大瑕疵案件依法作出不捕决定,严防冤假错案。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不大的117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33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积极促进司法公正

适应“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新要求,开展退查未重报积案清理等专项工作,探索开展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官,构建监督工作新格局。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3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598件,追捕漏犯115人,追诉漏犯229人,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2件。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45件。针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监督有关机关撤销缓刑18人,开展财产刑执行核查434人,已监督执行金额155万余元。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8件,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开展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23件,执行活动违法监督58件。

★努力营造反腐合力

规范完善与监察机关的衔接机制,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2526人,全部提起公诉。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24人,人民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

突出司法为民 着力保障民生

★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传统领域,以及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文物古迹保护等新领域,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380份,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件。

★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对全市2016年以来校园安全类案件调查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抄送市政府,与市政府共同组织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依法批准逮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2225人,提起公诉1922人。与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校园性骚扰未成年人处置制度的意见》,探索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查询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活动,共讲授法治课246场次,覆盖学生12.7万人。加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工作。

★化解涉检涉诉信访

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网、电”渠道,共受理来信来访1321批次1629人次。对269件群众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邀请律师参与接访83件次,发挥“少菊工作室”作用,化解涉检信访矛盾60余件。对24名生活困难的案件被害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54万余元。

持续深化改革 着力激发活力

★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加强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值班律师制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听取被害方意见,强化释法说理,积极促成和解。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案件21062806人,分别占刑事办结案件总量的63.8%59.56%,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案件486件。提出量刑建议1678人,法院采纳1385人,采纳率为84.81%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实行“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办理”。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按照20%15%的人员比例优先挑选40岁以下的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充实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狠抓司法责任制落地,两级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认罪认罚从宽等重大疑难复杂、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案件626件。按照检察官权力清单行使职权,强化监督制约,共评查案件1187件。完成2019年度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28人遴选入额。实施员额检察官研修制度,促进提升检察官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全面从严治检 着力提升素能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聚焦学习内容,集中时间开展专题研讨读书班。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专项整治,院党组班子共查摆具体问题15个,领导班子成员查摆个人问题41个,领办完成立行立改问题8个,民生实事6件。

★着力提升队伍素能

以成功创建全省唯一“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为契机,全面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行传导式培训,组织教学讲座60余场次。承办首届“荆江法治论坛”暨第三届“三峡区域法治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拓宽干警思维视野。

★全面从严治检

用活用好“四种形态”,提醒谈话16人次,批评教育40人次,诫勉谈话13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少发文、开短会。

认真接受监督 着力规范司法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坚持自觉向人大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了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做法与成效。坚持每季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报告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全面梳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4件。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司法办案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146次。

★积极推进检务公开

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等平台,及时公布重大案(事)件。

2020,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把服务发展大局、建设平安荆州、维护公平正义、深化检察改革、打造过硬队伍作为重中之重,提高制度执行力,扬优势、补短板、强底盘,为荆州转型赶超、加快复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平等保护、依法保护、全面保护,围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工业兴市、乡村振兴等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深化检察改革,持续开展服务民营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等专项工作,以市院驻开发区检察处为主阵地,聚焦各级各类开发区,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强化保障职能,体现检察作为,用心用力做好服务荆州高质量发展这篇大文章。

二坚定不移建设平安荆州

牢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权,突出深挖彻查、破网打伞、缴财断血,结合办案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信要回复、事要解决。综合发挥检察服务中心、“少菊工作室”等作用,积极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继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落实,进一步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推进认罪认罚工作统一、准确、全面开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在涉及民生各领域,加强对人民群众司法救济。切实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提升共建共治共享能力。

三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

推动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优化“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加大对民事诉讼中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力度,进一步突出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行政诉讼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积极稳妥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更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健全完善检监衔接机制,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四坚定不移深化检察改革

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和内设机构改革,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加强扁平化管理,突出业绩考评,倒逼优胜劣汰,让员额检察官成为名副其实的检察业务带头人。探索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进一步释放司法改革红利。

五坚定不移打造过硬队伍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警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大力推进“有事找支部”制度落实,把党支部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公正廉洁行使检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