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9年1月21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会议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财税部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相关决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8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深入推进预算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提高预算约束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股权投资、调度资金、担保增信、以奖代补类及补助补贴等多种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注资10亿元设立长江产业投资基金,至2018年底已参股设立长证产业基金、湖北清研基金、招商慧康基金、荆楚产业基金等四支参股子基金,基金总规模40亿元。参股基金已投资项目14个,总投资金额7.93亿元,其中:投资荆州本地项目5个,金额1.61亿元。市本级统筹安排6.6亿元实体经济调度资金、10.2亿元重大产业基金,扶持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续贷调度资金当年为80家企业提供118次“续贷过桥”资金 13.09亿元,化解企业融资难;安排政府风险补偿金开展“助保贷”“政银保”“新农贷”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撬动银行发放贷款5447万元。为217家符合条件企业按政策兑现各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奖补资金6022万元;安排城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615万元,支持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落实沪渝高速公路新建八岭互通建设资金1亿元;争取荆州机场建设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8000万元;安排1000万元支持开展内荆河航道(一期)工程前期工作;推动“荆州古城修复与保护” 世行项目快速实施,全年提款2300万美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2.5亿元;配合纪南文旅区向财政部申请亚行贷款2亿美元实施《楚纪南故城护城河及内河水系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项目。三是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①)工作。完成总投资200亿元的PPP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其中环长湖湿地和复兴大道两个PPP项目分别成为财政部第三批和第四批示范项目,已获得国家奖补资金1600万元。四是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全市争取23.09亿元省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②资金,用于长江生态修复、水利补短板、厕所“革命”等重大公益项目建设;争取33.68亿元专项债券③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和土地收储。
深入推进预算改革。一是加大政府预算资金统筹力度。市直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2715万元,重点用于落实高职高专生均保障标准,长江大学“双一流”建设等;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162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城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等;二是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统筹措施。对行政和公益一类预算单位,年底一律不予结转,收回公共预算。2018年底,统筹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14亿元,用于保障2019年弥补养老保险收支缺口和“三大”攻坚战④。三是整合政府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整合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电子政务、网格化、天网工程、党政内网等专项,设立规模6000万元政府信息化专项,统筹保障政府信息化项目。将政府购买服务的各类专项资金整合并将规模增至4000万元,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四是压缩代编项目预算规模。2018年,文化发展专项、教育费附加专项、现代农业发展等5项政府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随年度预算同步编制政府项目细化方案并报经市政府批准,纳入项目承接单位部门预算,代编项目规模减少1.5亿元。五是扩大中期财政规划试编范围,提高重大项目支出预算的前瞻性和科学性。《荆州市市直中期财政规划(2018—2020年)》编制完成并经市政府批准。市住建、水利、教体、卫计、人社、环保、科技、文旅等8个试点部门按要求完成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新增房管、城管、纪南文旅区等3个部门为新增的中期规划试编单位。六是预决算公开深入推进,政府债务公开有新突破。除按财政部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将四本政府预决算和222家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按标准格式公开外,2018年11月,按要求,将市直政府债务限额、分项目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通过市政府预决算公开专栏增设“政府债务”子栏目进行公开。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⑤的总体要求,综合运用项目库、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多种绩效管理新举措,财政资金管理由传统的“一拨了之”向“跟踪问效”转变。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开展预算项目前评价,严把预算项目准入关。在全省市州率先实行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通过项目库管理,初步建立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机制。二是推动绩效评价扩面提质,评价面首次达到100%。对所有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的1266项,资金总额40亿元的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全部上传至项目库,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编审的参考依据。其中,落实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共有973项,资金总额32亿元的项目纳入单位自评,由预算单位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提交绩效自评报告。三是全面实行结果导向,绩效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把绩效高低作为项目审核与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实现了深度融合。开展了经常性项目重新清理核定工作,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取消了79项,核减预算金额5023万元。
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一是构建财政大数据平台,实时掌握预算编制、执行的动态数据信息。市直在全省独创开发了预算支出网络实时监控系统,与预算指标系统、国库支付系统、非税收入核算系统、单位银行账户系统互联互通,部门预算单位收支余数据做到了实时更新;率先开发上线中央、省转移支付指标核算系统,对接省对下转移支付系统、预算执行系统、国库支付系统,中央、省各项转移支付收支余数据做到实时更新;为统筹存量资金,保障增支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对连续三个年度预算执行率低、结余结转规模较大的部门,扣减2018年项目支出控制数。强化与执行进度挂钩的项目经费扣减机制,对执行进度低于75%的单位按10%核减其下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三是按季通报市直部门预算单位执行率,对执行率排名靠后的单位,督促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快预算执行。四是将财政大数据平台与市人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接,每个单位的年初预算明细、实时执行进度、项目绩效目标、第三方评审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都能通过监控系统审查,方便人大常委会更便捷、更直接、更有效监督。
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一是完善防范机制。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和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领导小组,不定期研究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到期债务偿还、平台公司实质性转型等工作;先后印发《荆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荆州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等文件,为打赢攻坚战、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奠定坚实基础。二是严格限额管理⑥。至2018年末,荆州市、县两级政府债务余额316.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1.18亿元、专项债务135.07亿元,分地区、分类别的债务余额均在省核定的债务限额以内。三是严格预算管理。严格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其中:一般债务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四是严格规范举债。2017年7月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荆州市本级没有出具任何担保函、承诺函;没有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PPP项目和政府投资基金,没有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或最低收益。五是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落实偿债资金来源。2018年共结算用债单位应付本息5.35亿元缴入对应财政专户,作为偿还政府债券到期本息的资金来源。
(二)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314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1%,增长9.6%;受落实降税政策影响,地方税收收入完成92869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8.3%,增长10.8%;其中:城区完成497301万元,增长11.5%。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以下简称税收占比)全市69.1%。城区税收占比70.3%,达到“省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⑦”规定(70%)要求。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31062万元,包括:本级收入1343148万元+转移性收入2661927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25987万元。支出实现433106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8.8%,增长6.6%;其中:“八项”支出实现3144119万元,增长7.1%。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3668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94.5%,增长185.3%;支出实现264597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17.1%,增长144.2%;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全市土地成交面积增加,带动土地出让相关收入、支出大幅增长。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817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9.0%;支出实现1116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5.6%。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4670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8.2%;支出实现225990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6.1%。
以上预算执行分县、市、区的具体情况详见《荆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
全市财政收支情况为初步汇总数据,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待省财政对各地2018年决算批复后,我们将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市直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预算执行中,省财政在债务限额内,核定转贷市本级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24.8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棚改项目资本金、清偿到期隐性债务、沪渝高速八岭互通项目资金等。教育收费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后,为保障教育支出达标,将对应支出从专户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将新增土地收益等用于偿还部分政府债务。上述收支变化情况,市政府已经依法编制了2018年市直预算调整方案,并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五届15次会议审查批准。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1.预算总收入943601万元,占调整预算(下同)103.6%。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917万元,占预算102.4%,全部为非税收入⑧。
   (2)转移性收入740064万元,占预算102.9%。
   (3)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8620万元,占预算119.7%。
2.预算总支出943601万元,占预算103.6%。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0615万元,占预算106.4%,增长11.1%,其中:八项支出553436万元,增长6.6%。与调整预算对比,主要新增高职高专生均经费达标2.64亿元、省转贷洪湖退垸还湖债券支出8000万元等政策性支出。
   (2)转移性支出150014万元,占预算92.2%,主要是调整预算后,新增高职高专生均经费达标等支出,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结余资金相应减少。
   (3)一般债务支出42972万元,占预算100%,其中:转贷荆州开发区、沙市区12300万元,还本30672万元。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
1.预算总收入1501136万元,占调整预算(下同)的102.2%。
   (1)地方本级收入1160338万元,占预算102.8%。
   (2)转移性收入135158万元,占预算100.5%。
   (3)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5640万元,占预算100%。
    2.预算总支出1501136万元,占预算102.2%。
   (1)地方本级支出1317748万元,占预算99.0%。
   (2)转移性支出132727万元,占预算152.3%,主要为从基金预算调出2.64亿元到公共预算用于保障高职高专生均经费。
   (3)专项债务支出50661万元,占预算100%。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预算总收入24621万元,占年初预算(下同)101.4%。
   (1)地方本级收入12394万元,占预算104.6%,收入增加原因主要为水务集团公司将历年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2)转移性收入12227万元,占预算98.4%。
2.预算总支出24621万元,占预算101.4%。
   (1)地方本级支出6649万元,占预算62.9%,支出执行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预算4400万元,因部分企业职工家属区已纳入棚改范围,实际支出765万元,较预算减少3635万元。
   (2)转移性支出17972万元,占预算131.2%,主要是结转下年增加。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预算总收入529778万元,占调整预算(下同)103.2%。
   (1)地方本级收入355648万元,占预算109.0%;
   (2)上级补助收入⑨174130万元,占预算93.2%,收入未完成预算主要原因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中央调剂制度后,省级统筹政策进行调整,省级补助资金暂无测算口径,未纳入预算管理。
2.预算总支出489731万元,占预算100.9%。
   (1)地方本级支出473841万元,占预算101.0%;
   (2)上解(省级统筹调剂金)支出15890万元,占预算100.2%。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当年收大于支40047万元,历年滚存结余177886万元。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老机保)滚存收支缺口95028万元,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核算规定暂未并账。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荆州市市直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同时,对收支重大变化情况也在草案中作了说明。
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在市财政决算办理完毕后,还会有所变动,我们将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市本级债务收支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政府债券24.8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86亿元,专项债券20亿元。当年归还到期地方债务本金2.7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24亿元,专项债券0.5亿元。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数据,截至2018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2.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6.1亿元。债务余额占省财政厅下达的债务限额129.13亿元的92.2%,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二、2019年政府预算草案
   (一)全市财政收支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4506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0%;地方税收收入预算1041598万元,增长12.2%;其中:城区551193万元,增长10.8%。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以下简称税收占比)全市71.8%,城区72.5%。 支出预算380180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3.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1220829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47.8%,主要是有关部门预测土地收入将回归正常水平;支出预算13012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5.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2230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2.7%;支出预算180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234379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4.2%;支出预算23375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7%。
以上是汇总预算草案的收入预算数,各县(市、区)的预算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数为准。
   (二)市直财政收支预算
1.落实市人大决算审查决议、预算初步方案审查意见情况
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五届13次会议有关财政决算的决议和审查意见。2018年8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将决议中提出的进一步做好财政管理相关要求,逐一落实。2018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直2019年预算编制草案(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分别针对公共预算和部门预算提出了审查意见,市政府责成市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主动认领、对标整改,限期完成,目前,相关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落实市人大决算审查决议、预算初步方案审查意见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统筹,着力解决结转结余规模大的问题。政府性基金结余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通过财政专户下达的补助资金两年未使用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连续两年未执行的政府专项,予以取消。
二是完善项目扣减措施,着力解决项目执行进度慢的问题。预算单位经批准的新增支出需求,首先通过调整未执行的项目预算进行保障;以8月31日为时间节点,对各单位年初编制、尚未执行的项目,进行警示和重点监控。强化与执行进度挂钩的项目经费扣减机制,对执行进度低于75%的单位按10%核减其下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
三是严格做实项目支出,着力解决部门预算项目虚报的问题。实行项目负面清单制度,对连续两年执行率达不到75%的项目,预算单位再次编报的,不予立项。将上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申报项目预算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依据,无绩效评价报告或绩效自评报告的,不受理项目申报。严格项目评审和绩效目标审核,对不符合立项条件或执行绩效较差的经常性项目取消立项。
四是全面推进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着力解决绩效评价全覆盖的问题。按照分类申报、分级审核的原则,对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库受理的899项一次性项目全部组织实施绩效评审,重点围绕项目绩效目标,从合规性、合理性、经济性、资金匹配性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定,并形成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报告,作为项目审核的重要依据。
五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着力解决专项资金绩效低的问题。对绩效低的部分市级政府专项资金,按10%比例核减其下年度预算规模,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统筹用于科技型企业奖补政策兑现。
六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着力解决预算编制超标问题。公务接待费,按“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不得超过上年预算数;预算执行“按规则接待、按规定报销”。公务用车费,严格按车改后保留车辆数量和标准编制。因公出国费,公共预算建立专项资金,用于省管干部出国资金来源;一般干部出国从部门预算中不可预见费预算中支出。
2.编制 2019年市直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及工作措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和重大政策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政府债务收支预算管理,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继续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扩展中期规划管理,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逐步构建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具体工作措施:
   (1)确保重点,民生领域、债务化解、污染防控等重点支出安排不留缺口。一是优先保障民生。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补助39876万元、企业养老金缺口24500万元、高职院校生均经费达标23248万元、示范高中及公办幼儿园基本支出标准化保障经费2500万元等。二是按照地方政府债券“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结算市辖区、功能区、平台公司和企事业单位应付本息134333万元。三是将市本级环保专项由3000万元调增到4500万元,增长50%;争取省转贷一般债券资金4.3亿元、上级专项补助资金3亿元等,推进城区黑臭水体治理、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水系疏浚等。
   (2)全面统筹,合理安排政府预算各类资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调入公共预算53227万元,用于落实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公共预算4119万元,主要用于市城区公共交通发展专项等;将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公共预算统筹使用17948万元,用于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
   (3)压实责任,落实资金筹集部门工作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压实房管局、国土局落实棚改土地出让的责任,压实市城投公司、文旅区等用债单位结算地方债券还本付息责任,融资平台公司承载的PPP支出责任,压实发改、住建部门争取上级城市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责任,压实财政部门争取一般地方债券资金的责任等。
   (4)优化结构,落实政府重点工作经费保障。压减绩效不高的政府专项资金,将科技型企业奖补预算调增至8000万元;将政府信息化专项调增至8000万元,保障“雪亮工程”⑩等新增重点信息化项目等。
3.市直公共预算编制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1)预算总收入10197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6.9%。
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74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4.4%,主要是国有资产处置等一次性收入增加。
②转移性收入8147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1.5%,主要是调入资金增加192893万元,用于安排一般债券还本付息、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等。
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3300万元,为向上申报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护城河南路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城区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市民之家等项目建设。
   (2)预算总支出1019782万元,比上年预算(下同)增长36.9%。
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7150万元,增长28.2%,主要是新增安排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89813万元、申报一般债券资金安排项目支出43300万元等。
②转移性支出29153万元,增长28.1%,主要是按规定将2018年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③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3479万元,增长315.9%,系归还到期一般债券本金。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
   (1)预算总收入6816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9.6%(下同)。
①地方本级收入587279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49.4%,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5.4%。
②转移性收入943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1.7%。
   (2)预算总支出6816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同)增长39.6%。
①地方本级支出603911万元,增长37.7%。
②转移性支出77754万元,增长73.4%,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为加大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力度,基金预算调入公共预算数较上年增加4.3亿元。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预算总收入271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同)增长11.6%。
①地方本级收入12296万元,增长3.8%。
②转移性收入14810万元,增长19.2%,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收入增加2628万元。
   (2)预算总支出27106万元,增长11.6%。
    ①地方本级支出9154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为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减少。
    ②转移性支出17952万元,增长31%,主要是结转下年支出增加。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预算总收入44224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
①地方本级收入304790万元,下降8.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基本完成,2019年实施准备期内收入减少较多;    
②上级补助收入137459万元,下降13.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省级调整省级统筹政策,省级补助资金因暂无测算口径未编制省级补助收入;
   (2)预算总支出481747万元,增长1.6%。
①地方本级支出458087万元,下降2.5%,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基本完成,2019年实施准备期内支出大幅减少;
②上解(省级统筹调剂金)支出23660万元,增长424.7%,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中央调剂制度,增加上解支出17863万元。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当年收小于支39498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荆州市市直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
4.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继续坚持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着力强化问题导向、厉行节约、绩效管理、公开透明,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预算编制过程中,积极落实人大对2019年市直部门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审查的整改要求,32家预算单位对74个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率100%。
机构、人员情况:2019年市直预算单位共226家,较上年增加4家,单位实有人数31792人,较上年增加1520人。单位和人员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工商、质监部门下划纳入市直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收支情况:2019年市直部门预算收入201312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48112万元,增长21%。其中:安排基本支出366881万元,占总支出的18%,增长5%;安排项目支出1643272万元,占总支出的82%,增长27%;安排事业单位经营支出等其他支出297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棚改政府购买服务、城建计划等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三公”经费情况:2019年,各预算单位严格落实预算编制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压缩一般性支出,市直“三公”经费预算4225万元,剔除公安部门执法用车购置更新等一次性因素,比2018年下降11%。
2019年市直部门预算分单位具体情况详见《荆州市市直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
   (三)荆州开发区财政收支预算
1.指导思想及工作措施
2019年,荆州开发区财政按照预算法和财政管理改革要求,全面落实市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审查意见,支持企业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和重大政策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政府债务收支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进开发区可持续健康发展。具体工作措施为:
一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继续加大对企业创新驱动引导、高质量发展扶持、产业转型升级,安排20000万元用于企业产业扶持。
二是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安排到期债券、荆监一级公路贷款还本付息支出9563万元;安排扶贫资金753万元,增长20.8%;安排环保专项1284万元,增长356.93%,支持柳林洲水厂环境整治、生态修复补偿、秸秆禁烧等。
三是推进专项资金整合。统筹历年专款暂存100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产业扶持项目。
四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68.8万元,对比2018年475.9万元减少1.5%。
2.荆州开发区公共预算编制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1)预算总收入2155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7.5 %。
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79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8.5%。
②转移性收入397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462.3%,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按照全口径预算编制的要求,将上级转移支付纳入年初预算编制。
   (2)预算总支出2155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7.5 %。
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07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7.9%,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为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纳入年初预算后,对应安排的支出。
②转移性支出10786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8%。
③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600万元。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
   (1)预算总收入1149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72.4%,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本年计划出让商住用地同比大幅增加。
   (2)预算总支出1149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72.4 %,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土地收入增加后对应安排的支出。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荆州开发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
三、认真做好2019年的预算管理工作
全市财税部门将围绕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聚力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旧动能转换,补齐重点领域短板。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工作责任。
一是全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1)打通减费降税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将国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等一系列减税举措,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收费等惠企措施落到实处;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出创新征管、改进服务的举措,努力通过清理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办税流程以及减少报送资料等措施,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市场增添活力。(2)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取得新突破。抓住国家建设长江经济带、实施长江生态修复、全省实施“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产业发展战略等利于荆州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策机遇,强化项目申报部门、实施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部门联动合力;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做深做实做细各项前期工作,充分准备,精准争取,力争上级专项资金到位资金规模再上新台阶。(3)建立促进城区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机制。对年度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提高幅度超过城区平均水平,且财政收入保持增长的行政区,按其上缴市级税收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分档奖励;同时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增长进位、财政收入质量提高等指标,对经济发展快、质量好的功能区给予奖励。
二是主动配合人大预算监督向支出和政策拓展。配合人大对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保障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重要工作安排确定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落到实处。完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对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执行情况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并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确保实现支出绩效和政策目标。及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机制。
三是启动市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将地域信息强、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等类型基本公共服务,及原则上在区范围内可以承担的事务,确定为区级政府财政事权。按照《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2019年首先将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现有管理体制和政策比较清晰、以人员或家庭为补助对象或分配依据、需要优先和重点保障的主要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市与区财政事权范围调整范围,按比例分担支出责任。
四是进一步提升全面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探索实施部门整体支出和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工作;完善优化预算绩效评审工作,建设市直标准化绩效考核指标库,构建科学精细的项目评审机制;继续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融合,实行更为严格的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目标报告与公开,依法向人大报送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推动预算部门及时公开绩效目标。
五是主动对接机构改革,确保涉改部门机构正常运转。机构改革和人员转隶方案在人代会前实施到位的,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相应修改预算编制数据,按修改后的预算草案报市人代会审议。机构改革和人员转隶方案在人代会后批准的,按部门预算调整有关程序在预算执行环节办理。涉及职能、人员划转的部门就划转相关基本支出、项目经费协商一致后,共同向财政部门函告并附相关机构、人员变动文件,办理划转事项。
六是搭建财务核算平台,强化财务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进市直预算单位统一财务服务平台建设,完成荆楚云云平台环境搭建,用友财务云系统部署、现有财务核算单位迁移等任务,在2019年,将市直预算单位全部纳入财务云平台,实现“统一网络、统一平台、统一标准、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总体工作目标。
各位代表,2019年,深化财税改革、完成预算收支、防范债务风险等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
 
附注
①PPP: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均可推行PPP模式。
②一般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省转贷的一般债券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③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④三大攻坚战: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⑤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18年9月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指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
⑥地方债务限额管理:2015年12月21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⑦省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2018年11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高质量发展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涉及财政高质量发展考核的有两项指标,即: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财政口径政府债务余额占地方综合财力比重。
⑧市直非税收入:2014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市城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将原市直企业税收下划区级征收,作区级收入。调整后,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部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
⑨社会保险基金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74130万元,主要是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8370万元,上级对地方缺口补助109767万元(其中:中央24380万元,省级85387万元)等。
⑩雪亮工程:是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
人大预算监督向支出和政策拓展: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保障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