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 关于《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
关于《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
报告》的审核意见
荆州市人大农村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29日、30日,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农业农村局(原市农业局)局长黄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审议意见。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农村委员会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结合党中央、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提升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注重工作实效,在全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农村委员会赞成这个报告。
二、农村委员会建议:
1.进一步推进规划落实落地。乡村振兴,规划先行。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的关键在于推进规划的落实落地,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做到不规划不建设、无规划无项目。目前,市县两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均在陆续出台中,为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下一步,全市要集中精力对规划内容进行解读和培训,扎实推进规划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奋力谱写“万里长江,美在荆江”新画卷。
2.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今年市委一号文件将2019年确定为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年,目的就是要聚力聚焦、突出重点,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基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今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也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基础工程,全市要尽锐出战,确保首战必胜,不断增强农民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涉及产业、生态、组织、人才和文化等方方面面。全市要在落实责任和推动工作上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推进机制和管理办法,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进一步加大督办考核力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要制定完善乡村振兴考核办法,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内容,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纳入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