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
期评估及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
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荆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会后,经主任会议决定,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按照监督法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6月25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8次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代表市政府所做的《关于〈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主动,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两个指标,即“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由2%调整为1.8%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由99%调整为90%以上,符合实际。委员会原则同意这个报告,建议印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