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 《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对审议意见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措施,逐条加以落实,现将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抓手,保障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长江生态保卫战”,部署“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盗伐林木、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办理各类案件85件129人。三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制定实施《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严惩危害贫困地区社会稳定、损害贫困户切身利益的各类犯罪案件;对已识别的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19户贫困户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资金48.5万元。市院调研员、驻村工作队长陈雪飞被评为全市首届“最美扶贫人”。荆州市检察机关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确定为 “一号工程”,部署开展“三项活动”“六大行动”,明确29项具体措施路线图、时间表。组织开展自身风险隐患大摸排大起底,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71件。建立完善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信息共享等机制,落实重大敏感案件采取重要措施、进入重要诉讼节点报告制度,对49件可能引发风险的在办案件,及时面对面地向案件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情绪疏导工作。全力做好涉检信访维稳工作,依法及时受理、导入群众诉求435件。积极参与“千案化解”,对全市45件重点信访案件,依托“少菊工作室”,妥善化解涉检信访矛盾。作为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非法集资案件采取专班负责、跟踪督办、快捕快诉、强力挽损等措施,化解陈案50件,对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0件75人,对广州某公司电信网络诈骗案4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指导办理熊家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凤凰堰集资诈骗案等,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二、以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抓手,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省院新“鄂检十条”和《中共荆州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损害企业商业信誉、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犯罪行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民营经济的各类刑事犯罪48件92人,移送起诉43件69人。做实做强市院驻开发区检察办事处,由办事向办案转变,已受理案件78件,移送起诉12件,开展社区矫正44人次,为“一城三区、一区多园”建设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法治保障。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小专项”行动,审查批准逮捕7件9人,移送起诉5件46人,涉案资金4.399亿元。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涉企债务纠纷、股权纠纷、虚假诉讼的法律监督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三、以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创建平安荆州
全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发挥检察机关“主职责、主阵地、主战场、主力军”作用,着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深刻把握打击黑恶犯罪“六个延伸”的新趋势,共批准逮捕黑恶案件55件125人,移送起诉33件94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44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市院办理的全国首起长江流域非法采砂涉黑命案——张新民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捕诉一体机制优势,积极发挥诉前主导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背后深挖拓展,破获了以张新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发挥了定盘星作用。被央视、《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深度报道,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四、以扎实开展公益诉讼为抓手,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全市检察机关落实高检院和省院相关工作部署,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紧紧围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严厉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危害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1—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案件线索132件,共立案126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10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4件,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在全市部署开展“校园、农贸市场周边违法行为查处”“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标准食品”“二次供水”等小专项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开展专项整治,保障了学生和居民的饮食和用水安全。在四大领域外,荆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拓展公益诉讼领域,实现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广泛的保护。如洪湖市院通过走访发现辖区乡镇存在居民用自建房屋非法设立个体加油站,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于是向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以公开宣告的形式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还就红色遗址管理保护不力、损害英雄烈士形象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荆州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做法,受到代表、委员广泛点赞和社会各界好评,并被《检察日报》《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等媒体关注报道。
五、以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为抓手,推进检察改革
按照最高检、省院改革要求,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组织召开内设机构改革石首座谈会,进一步厘清思路,形成共识。调研出台指导意见,规范两级院内设机构职责调整与人员配置。围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内容,探索以“捕诉一体”为核心的新型办案组织形式建设。市院以人岗相适为原则,采取“双向选择”模式,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第二轮模拟运行机制,由原以刑事诉讼环节设置内设机构改变为以办案罪名划分设置内设机构,同时兼顾“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大力充实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力量,解决代表委员反映强烈的民事、行政监督弱化等问题。各基层院相继完成第二轮模拟运行工作。以适应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核心,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截至目前,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145件193人。
六、以建设过硬队伍为抓手,强化自身建设
荆州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大研究常态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清理“两面派”“两面人”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活动,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上级要求,持续抓好宣传阵地管理、新闻发布审批、舆情监控处置等制度的执行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切实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截至目前,全市两级院共发现、处置涉检舆情4起,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安全总体平稳可控。制定《2019年荆州市检察机关岗位培训计划》,大力加强“国家检察官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学员即教员”制度,丰富和完善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员额检察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实效。结合内设机构改革,改选机关党委、党支部、机关纪委,创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与内容,切实提高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能力水平。接受省院巡视,对照高检院、省院巡视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先后进行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私护照管理等专项整改,对荆州区院开展政治巡察。通过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纪检组长专题讲授《条例》,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讲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知识测试等形式,扎实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增强干警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