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全市各资产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要求,坚持权责明晰、配置科学、使用高效、监管有序原则,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国有资产规模进一步壮大,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对荆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现将荆州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包含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下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四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截止2018年末,全市2020户纳入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统计单位(企业)资产总额1588.9亿元,负债总额819.7亿元,净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769.2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3.4%、33.9%、13.9%。国有土地总面积2114.9万亩,水资源总量87亿立方米,发现矿产35种,林地面积302.3万亩,森林覆盖率12%,草地面积2.5万亩。
市直278户纳入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统计的单位(企业)资产总额994.9亿元,负债总额613.8亿元,净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381.1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4.7%、33.6%、12.5%。
 (一)企业国有资产
1.企业国有资产总量。2018年末,全市64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72.8亿元,负债总额649.6亿元,净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423.2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2.9%、44.1%、18.8%;资产负债率60.6%,比上年同期上升4.7个百分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18.8%。全市国有企业新增资产266亿元,新增所有者权益67亿元。
37户市直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68.7亿元,负债总额510.2亿元,净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258.5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0.8%、43.7%、11.2%;资产负债率64.6%,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11%。市直国有企业新增资产181亿元,新增所有者权益26亿元。其资产分布如下:
(1)19户市政府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的市直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市直出资企业)资产总额767亿元,负债总额509.3亿元,净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257.7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0.9%、43.7%、11.2%;资产负债率66.4%,比上年同期上升5.9个百分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11.2%。市直出资企业新增资产181亿元,新增所有者权益26亿元。
(2)16户市委宣传部监管的市直文化企业(以下简称市直文化企业)资产总额1.3亿元,负债总额0.6亿元,净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0.7亿元,资产负债率49.2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16.1%。
(3)2户其他部门监管的市直国有企业资产总额0.4亿元,负债总额0.3亿元,净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0.1亿元。
2.企业经营情况。2018 年全市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9.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4亿元,上交税费4.3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9.5%、下降10.4%、增长107.2%。
市直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9.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3亿元,上缴税收2.8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7.7%、23.4%、49%,上缴国有资产(本)收益1.2亿元。其中:市直出资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8.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2亿元,上交税费2.8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7.7%、22.9%、49%;市直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0.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1亿元,上交税费0.01亿元。
3.国有资本投向、布局情况。2018年度市直出资企业实施投资项目78个,投资总额144.7亿元。其中:主业项目投资额143.4亿元;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投资额143.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43亿元。市直出资企业2018年度还完成棚改投资109.7亿元,安置房建设投资2.4亿元,市政基础设施投资27.1亿元,片区征迁及前期建设投资12.7亿元。
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主要分布在商务服务业、道路运输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水生产和供应业、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仓储业等行业。其中:市直出资企业主要分布在道路运输业、资本市场服务业、仓储业等行业。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国有资本情况。截至2018年末,全市9户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实收资本总额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国有资本总额1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国有资本占实收资本的比重为81.2%。其中:市直2户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实收资本4.1亿元,国有资本总额3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国有资本占实收资本的比重为73.9%。
2.国有资产情况。2018年末,全市9户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负债总额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1%;净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2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2%。
市直2户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5.2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负债总额0.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净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4.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
3.企业经营情况。2018年,全市9户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营业收入0.9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净利润0.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0%;股利分红总额67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实缴税金总额92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4%。
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营业收入增加的是松滋、公安、监利、洪湖四地公司,江陵、石首两地公司营业收入下滑;全市9户企业总体微利,其中7家企业盈利,2家企业亏损,亏损面29%,亏损总额占净利润总额的4.9%。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资产基本情况。2018年末,全市1947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93亿元,负债总额167.1亿元,净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325.9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2%、5.4%、8.1%。资产负债率33.9%,比上年同期减少0.6个百分点。
市直239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21.1亿元,负债总额103.3亿元,净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117.8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5%、下降0.8%、增长16.1%。资产负债率46.7%,比上年同期减少3.9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偏高原因主要是市直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率高达49.9%。
2.资产构成情况。2018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分布为:行政单位资产总额90.7亿元,占比18.4%;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02.2亿元,占比81.6%。全市行政事业性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分布为:行政单位净资产额71.7亿元,占比22%;事业单位净资产额254.2亿元,占比78%。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形态主要为:流动资产230.8亿元,占比46.8%;固定资产204.7亿元,占比41.5%;在建工程资产35亿元,占比7.1%;无形资产(土地大多为名义价值)16.4亿元,占比3.3%;公共基础设施0.8亿元,占比仅为0.2%(该公共基础设施统计数据仅占全市实际拥有公共基础设施价值极小比例,其主要原因是市直相关单位大都尚未将其经管公共基础设施纳入本单位政府会计报表范畴)。
市直行政事业性资产分布为: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8.5亿元,占比8.4%;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02.6亿元,占比91.6%。市直行政事业性净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分布为:行政单位净资产额16.3亿元,占比13.8%;事业单位净资产额101.5亿元,占比86.2%。
市直行政事业性资产形态主要是:流动资产136.9亿元,占比61.9%;固定资产64.9亿元,占比29.4%;在建工程资产10.3亿元,占比4.7%;无形资产5.4亿元,占比2.4%。
2018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占用土地总面积为2795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580万平方米;房屋总面积为1421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299万平方米;车辆共有4374台,比上年同期减少520台;大型设备账面原值21.3亿元,其中: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5.8亿元,单价100万(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5.7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截止2018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2114.9万亩。其中国有土地面积497万亩,集体土地面积1617.9万亩,分别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3.5%和76.5%。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其中:耕地1024.4万亩、园地22.3万亩、林地125.5万亩、草地2.5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23.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51.7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57.9万亩、其他土地7.2万亩,分别占48.4%、1.1%、5.9%、0.2%、10.6%、2.4%、31.1%、0.3%。
2.矿产资源。截止2018年末,全市已发现矿产资源35种,占全省137种已发现矿产资源的25.55%。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的18种矿产,资源储量32999万吨。包括能源矿产、黑色金属矿产、有色金属矿产、稀土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占全省已查明资源储量92种矿产的19.57%。在全市已查明资源储量矿产中,镁矿、轻稀土矿、膨润土和泥炭的资源储量居全省第二位,重晶石的资源储量居全省第三位,地热、芒硝和盐矿的资源储量居全省第四位,但这些矿产均不是湖北省的优势矿产,且资源储量总量有限,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较小。
3.森林资源。全市林地面积302.3万亩,森林覆盖率12%;森林蓄积0.2亿立方米。森林资源主要集中在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国有苗圃等森林经营单位。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0个,面积180.5万亩;湿地公园11个,面积21.1万亩;国有林场9个。
4.水资源。全市水面总面积为530.3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4.7%。长江、汉水流经本市的流程分别为483公里、126.37公里,境内5公里以上河流373条,年均自产水资源总量87亿立方米,入境客水量4054亿立方米,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1个(洪湖,面积308平方公里)。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全市国资国企系统按照中央“1+N”改革要求,锐意进取,扎实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着力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依法保障国有资本安全稳定运营,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管理架构更加完善。市国资委年内先后出台了市直出资企业投资监管办法、大宗物资采购办法、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为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工作遵循;同时推进出资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建设,指导企业把党建要求写入章程,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为企业实现又快又好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企业发展更具活力。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企业资产重组,将城投公司、荆州地产等5家公司整合组建城发集团,推动城发集团由项目建设为主导的融资建设平台转化为以投资经营为目标的资本运营公司;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荆州古城国有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公司共同增资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使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湖北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引入19名自然人股东,占股49%;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基本完成。
3.监管能力持续提升。大力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对分散在市直2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32处经营性资产统一划转市国资委,注入市城发集团集中经营,统一监管;强化重大事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企业重大事项审批管理权限,依规审核企业报送的重大事项;规范产权交易管理,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增资、资产转让、资产租赁、资产合作等行为监管,全年对企业248宗资产进行公开挂牌交易,交易金额1.31亿元,溢价率为14.19%;做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坚持企业经营业绩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企业投资监管,严格执行投资计划管理和投资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审批企业重大项目投资。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全市地方金融企业主营业务是为中小微企业或个人提供融资担保,其国有资本投向主要围绕融资担保业务展开。2018年,全市金融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积极推进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1.改革有序推进。2018年,全市地方金融企业继续改革创新,融资担保能力快速提升。松滋、公安等地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稳妥有序推进股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如公安县以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支撑,以国有注资为主导,对公安县民生担保有限公司进行了混合制改革。公司注册资本2.63亿元,其中民营资本1亿元,占比39.1%。
2.风控能力提高。通过扩宽担保领域,开展工程履约担保、委托贷款担保、供应链履约担保等多种新组合担保形式降低整体风险;通过代偿债权追偿处置和客户信用评估等制度建设,落实反担保措施,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防范风险;完善基金投资议事规则、决策制度、合规性审查等制度和专项基金投资决策、募、投、管、退机制,保障基金投资的决策科学性和风险可控性。
3.监管不断加强。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在做好担保业务的事前调查、事中尽职、事后跟进工作中,秉承审、慎、独原则,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监管和保全,定期向市人行上报金融业统计表,将相关信息录入省经信委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预警系统,向市财政局上报月度财务快报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定期向政府金融办、经信委、国资委等监管单位进行担保工作汇报,形成国资委对其国有资产监管,经信委对其行业经营业务信息监管预警,财政对其财务指标定期分析和绩效评价,金融办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采取打基础、立规矩、建机制、强监管、保运转、防流失、促规范、重绩效等改革举措,有效提高了资产管理工作效率和国有资产使用绩效。
1.制度建设日趋完善。2018年,市财政局印发了一系列涵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和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规程、资产管理系统分级审批办法、资产出租出借操作规程等制度。新制度比原制度内容更加全面、科学,管理规定更加清晰明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实现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从“入口”到“出口”、从“外”到“内”的全覆盖和无缝对接。
2.“过程”管理不断健全。2018年,市财政局在资产“入口”管理方面,升级部门预算项目库编审系统,将资产配置品目、配置标准嵌入到项目库编审系统申报环节,实现系统自动审核,自动报警、自动拦截,并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存量信息自动审核可配资产增量、人均占有资产配额、当年可采购资产限额等数据指标,累计核减超配预算3875万元。将超标配置行为拦截在“入口阶段”。在资产“使用”管理方面,对出租审批、底价评估、房屋招租、合同文本、专用票据、收益缴库等不同环节采用“六统一”监管模式和联动制度,特别是对资产出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阳光操作、公开招租,接受社会的监督,实现了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在资产“出口”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处置分级审批、科学评估底价、公开进场交易、及时并行下账流程;二是实行“放管服”改革,还权于主管部门,突出部门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三是引入“互联网+”处置交易模式,在淘宝网进行公开网络竞价交易;四是实行处置申报审批事项纸质与系统并行,简化环节,防止财务和资产“两张皮”;五是将处置收益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规范管理。
3.政府“家底”逐步厘清。按照国家新制定的政府会计制度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对政府资产进行全覆盖管理的要求,市财政局逐步将管理的触角转向行政事业性资产的管理空白地带,即构成行政事业性资产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及受托代理资产(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加强政府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提出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的调查摸底、统计汇总,摸清家底为下一步全面规范政府资产管理奠定基础。
截止2018年末,全市尚未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计范畴的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总额高达893.2亿元,分大类主要是:政府储备物资2.9亿元;公共基础设施609亿元(包括2.5万公里公路0.2亿元、1017公里航道、65个码头泊位、113座水库7.5亿元,15.6万平方米仓库堆场、城市基础设施601.4亿元);不可移动文物2654处,可移动文物14.2万件(无法计价);保障性住房27.2亿元;受托代理资产194.8亿元;政府储备土地49.7亿元(1599公顷);其他行政事业性资产9.6亿元。
在开展全市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工作时,共清理登记8类资本化的政府债务性资产234.7亿元,其中:交通基础设施类资产28.4亿元,市政基础设施类资产79.9亿元,保障性住房4.5亿元,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资产1.2亿元,教育、科学、文化资产55.5亿元,医疗卫生与社会保障资产10.2亿元,农林水利建设5250万元,土地储备54.5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倡导规划先行,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严守生态红线,加快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和绿色发展,有力推进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2018年,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通过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幅提高土地利用率。一是选项目。变“招商”为“选商”,逐步淘汰高耗能低产出的企业。二是调强度。变过去工业最低价出让为现在的招挂拍竞争价格出让,提高单位土地收益水平。三是控指标。变过去只控外围的粗放利用为现在重控细部的集约节约利用。根据行业标准及用地准入政策控制用地标准,细化容积率、投资强度,倡导建设多层厂房。四是限时间。变过去的约时间为现在限时间。对工业项目开工、竣工及投产限定时间完成并严格监督到位。切实加强批后监管,采取督办一批、调整一批、收回一批、查处一批的方式对供而未用、用而不尽项目进行处理。
2.改进生态环境。全市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环境执法监察网络,开通“12336”举报电话,形成“全方位”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确保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横向有人抓,纵向有人管。以专家技能锁定耕地、林地、湿地、水库、河流、湖泊、地下水资源、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等变化情况;以专业科技手段查实取水排污及大气质量;以专业数据归集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重点。
3.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努力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氛围,变过去“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一是依托新闻媒体,把好宣传导向关。采取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宣传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知识。二是依托走出去活动,把好宣传拓展关。组成宣传工作小分队,将自然资源政策、法律、法规带进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形成“保护自然资源,人人有责;节约集约利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三是深入开展全市自然资源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未供即用、用而未尽等方面的案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过从严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确保节约集约用地健康有序开展,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
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国有企业竞争力不强,治理机制不健全,国有资本布局不合理,新兴产业占比不高,各类国有资产(本)收益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不够,管理国有资本的方式亟待改革。二是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不够优化,在核心金融领域的控制力较弱,防范金融风险手段不强,支持实体经济能力有限。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重视不够,履行主体责任严重缺失,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形同虚设,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脱节,资产登记不够全面,资产处置不够规范。四是自然资源底数不清。由于自然资源分散在各部门管理,对各类自然资源的定义、分类,评估标准、核算方式、统计口径不同等原因,导致部分自然资源统计数据交叉重复,家底不清。自然资源产权体系不健全、主体不明确,导致管理范围、保护范围、权属范围不一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做优。一是突出主业做强实业。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把主业做深做精;积极布局新经济,发展壮大生态环保、军民融合等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主动融入“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和产业布局,对接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平台公司市场化专业化改革步伐,积极推进市直出资企业重组整合和混合制改革。二是不断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加快市直“双创”平台建设,发挥创新要素合力,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处置“僵尸企业”,淘汰低效无效资产,盘活存量资源。严格执行国有资本“同股同利”分红原则,不断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增强国有资本对各级财政的贡献力。三是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不断完善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与市场接轨的领导层激励制度、差异化薪酬体系等试点工作;鼓励实施员工持股和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优化国资监管方式。调整完善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切实提高国资监管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处置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和负责人薪酬管理、财务审计检查等基础管理工作,加强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提升金融服务经济能力。一是明确管理职责。积极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明确财政部门对国有金融资本的出资人管理职责,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厘清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范围,理顺产权和管理关系,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实现从“管企业”到“管资本”的转变。二是优化资本布局。统筹规划全市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逐步探索国有金融资本涉足担保行业之外的新兴金融行业,实现战略性、安全性、效益性目标的统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考核目标,实行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探索建立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责任追究和薪酬追回制度,探索实施国有金融企业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激发国有金融机构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一是继续摸清资产底数。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及机构改革大背景下,加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力度,借助信息化平台,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入库登记、配置领用、归并划转等基础管理工作,做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财务数据,全面真实反映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二是不断完善“全过程”管理体制。持续完善资产全生命周期中的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各个环节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以资产配置为抓手、资产处置为落脚点,强化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的闭环衔接关系,严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入”关。以本轮机构改革、古城保护与疏散、各类中心工作为契机,创新建立财政部门“公物仓”管理制度,切实盘活长期低效运转、腾退闲置资产,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效益,节约有效的财政资源。三是深化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依据“减事项、减层级、减环节、减时限”的思路,积极推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授予主管部门一定限额的资产管理审批权限,赋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部分资产管理自主权,精简审批环节,减少单位“跑路”,强化主管部门和所属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资产数据填报和分析利用。加大市直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资产核算和资产系统操作业务培训力度,正确核算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提高资产报表数据的覆盖面和准确度,准确掌握行政事业性资产全貌及其动态变化情况。进一步强化资产报表数据分析和综合运用能力,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供必要的信息基础和决策支撑。五是持续推进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继续做好“一综四专”资产报告的汇编组织协调工作,统一工作部署和报告口径,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综合报告、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质量,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筑牢自然资源管理基础,加强保护提升利用效益。一是完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围绕自然资源管理改革,调整重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地方性法规、制度,治理“多头管理”“无人管理”乱象,依法依规管理自然资源,使其真正成为促进荆州经济发展、造福社会的“金山银山”。二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制定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狠抓存量土地盘活利用,优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等工作,推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和自然资源部的部署,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摸清自然资源家底,逐步探索实现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国家所有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长期以来,我市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与改革工作得到了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报送国有资产报告的决定和要求,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对各类国有资产的监督和指导,认真组织开展“一综四专”国有资产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工作,不断提高报告质量,不断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不断改进国有资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荆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荆州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总体情况表

附件
荆州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总体情况表
单位:亿元

资产类别户数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利润上缴税收

2018年2017年2018年2017年2018年2017年2018年2017年2018年2017年2018年2017年

各类资产合计20201588.871288.01819.64612.68769.23675.3380.4967.5014.0315.784.442.16
1.市直278994.96798.39613.84459.73381.12338.6659.5746.739.327.532.831.91
2.县市区1742593.91489.62205.80152.95388.11336.6720.9220.774.718.251.610.25
一、国有企业资产641072.79807.16649.63450.82423.16356.3479.6266.6513.9315.544.342.09
1.市直37768.74587.56510.28355.23258.46232.3359.4246.539.317.522.821.90
2.县市区27304.05219.6139.3595.59164.7124.0120.2020.124.628.021.520.19
二、国有金融企业资产923.1420.872.963.2420.1817.630.870.850.100.240.090.07
1.市直25.165.210.270.374.894.840.150.200.010.010.010.01
2.县市区717.9815.662.692.8715.2912.790.720.650.090.230.090.06
三、行政事业性资产1947492.94459.98167.05158.62325.89301.36
1.市直239221.06205.62103.29104.13117.77101.49
2.县市区1708271.88254.3663.7654.49208.1219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