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调研报告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9年10月30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的部署要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到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通过开展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调查了解相关情况。10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库成员,分别到航天南湖公司、城发集团、华夏水利水电公司开展调研,了解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并实地查看有关项目建设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概况
2018年末,全市纳入国有资产报告统计单位(企业)2020户,资产总额1588.9亿元,负债总额819.7亿元,净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下同)769.2亿元。国有土地总面积2114.9万亩,水资源总量87亿立方米,发现矿产35种,林地面积302.3万亩 ,森林覆盖率12%,草地面积2.5万亩。
2018年末,市直纳入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统计单位(企业)278户,资产总额994.9亿元,负债总额613.8亿元,净资产总额381.1亿元。
(一)企业国有资产
2018年末,全市国有企业(含文资企业)64户,资产总额1072.8亿元,负债总额649.6亿元,净资产总额423.2亿元。其中市直国有企业37户,资产总额768.7亿元,负债总额510.2亿元,净资产总额258.5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18年末,全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9户,资产总额23.1亿元,负债总额3亿元,净资产总额20.1亿元。其中市直地方国有金融企业2户,资产总额5.2亿元,负债总额0.3亿元,净资产总额4.9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18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1947户,资产总额493亿元,负债总额167.1亿元,净资产总额325.9亿元。其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39户,资产总额221.1亿元,负债总额103.3亿元,净资产总额117.8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2018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2114.9万亩,其中国有土地面积497万亩,集体土地面积1617.9万亩。全市已发现矿产资源35种,其中已查明矿产18种,资源储量32999万吨。全市林地面积302.3万亩,森林覆盖率12%。全市水面面积530.3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24.7%。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要成效
2018年,荆州市政府及财政、国资委等部门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精神与要求,积极探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效显著,助推了荆州经济社会发展。
(一)大力推进企业资产重组整合,提升了国有企业发展活力。
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企业资产整合。将城投公司、荆州地产等五家公司整合组建城发集团;推进市直国有投融资平台(城投、古城、大正)转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资本运营公司;重点推进先行集团改制,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统筹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古城公司联合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公司增资湖北华夏水利水电公司等。
(二)不断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架构和监管制度,监管能力持续提升。
2018年,先后出台了“市直出资企业投资监管办法”、“大宗物资采购办法”、“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企业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规范产权交易管理,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增资、租赁等行为监管,推进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建设。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建设。监管架构的搭建和监管制度的完善,大大推进了监管能力的提升。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增强绩效管理水平。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入口”从配置标准、预算申报把关,到使用环节,出租出借管理,使用调剂管理,再到“出口”,公开处置,逐步完善了制度。并有步骤清理经管资产,消除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空白地带”。2018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全覆盖的要求,由市财政局牵头,汇同政府各部门,对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物、保障性住房、委托代理资产、政府储备土地进行初步摸底和统计汇总,进一步摸清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家底。
(四)聚焦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着有力推进自然资源管理。
2018年,市政府加快实施长江经济带大保护战略,对沿江化工企业“搬、转、关、改”持续推进,沿江生态修复和植树造林取得重要进展;加强规划和制度建设,加强大遗址保护和湿地保护,取得良好的开端。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发现,当前全市国有资产管理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也仍然存在机制不全、家底不清、产权不明、实力不够、管理不善等突出问题。
(一)尚未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资产管理工作薄弱。
由于各类国有资产监管涉及部门单位较多,跨级跨域多,普遍存在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各自为政,互不衔接等现象,政府统筹不够,未形成合力,导致国有资产管理碎片化,无序管理状况普遍存在。比如:文资企业资产还游离于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管理之外。部门和单位对经管资产还存在底数不清、台账不细、管理不够。部分资产权属不明,底数不清,产权登记与核算脱节,基础设施等资产仍未全部核实准确。部分资产配置、使用绩效不高,处置监管仍未到位.资产重置、闲置、损失、浪费现象仍未根本扭转。资产管理相关基础工作薄弱,核算方式不统一,数据不完整,不准确,多是账面数静态数,变动数未能及时反映,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等等。
(二)部分企业产权关系混乱,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缓慢。
目前,政企分开仍未得到彻底落实,政府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不到位,对国有企业行政干预过多,越位、错位、缺位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国有企业人财物关系不清,部分市直单位资产整体打包注入城投公司等,导致企业股份和管理权相分离的现象存在,限制了国有企业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积极性的发挥。虽然国有企业按公司法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但实际运行中大部分企业的公司治理不尽规范,行政化思维和操作习惯难改,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的现象较为普遍。
(三)国有企业资产配置不合理,综合实力不强。
全市国有企业质量不高。从资本金看,特别是城发集团,古城公司,大正担保等市直投融资平台公司资本金不足,制约了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2018年,市直国有资产过百亿的企业仅城发集团、海投公司两家,营业收入过10亿的仅城发集团、华夏水泥两家。营利能力普遍不强,企业创新能力偏弱,新兴产业中难寻国有资产踪影,更有部分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国有企业实力整体偏弱。
(四)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仍然存在,防范责任依然艰巨。
目前,在国有资产决策、购置、使用、处置、转让、重组等方面,盲目决策,重复建设,闲置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仍然存在;资产随意处置,评估鉴定不履行相关程序的现象仍未杜绝;资产重组评估不实,低价转让,暗箱操作仍未禁止;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巡查和一些违法违纪案件中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多有反映。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责任依然艰巨。
四、几点建议
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荆州实际情况,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尽快建立各类国有资产统一协调管理的机制,处理好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的重大决策、相互关联、政策传导、数据统计、经济分析等。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制定国有资产监管权责清单,凡未列入监管清单事项,一律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管好资本,放活企业。持续推进将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集中统一监管的体系;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严格执行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相关规定。
(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补齐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短板。
各级政府和部门务必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强化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完善资产财务核算体系,健全各类国有资产台帐,定期开展核实,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做到资产账账、账实、账表相符。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引进和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搭建国有资产监管“大数据库”,让政府“家底”一清二楚。
(三)加快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理清国有企业间的资产权属关系,理顺股权结构和管理权结构,逐步消除市直企业间股权和管理权相分离的现象。推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构成的现代公司制治理结构,改变当前企业领导体制上权责不明、责任不清、缺少监督、互相扯皮的状况,切实根除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的现象。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把主业做强做大。积极布局新经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主动融入“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和产业布局,对接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平台公司市场化专业化改革步伐,积极推进市直出资企业重组整合和混合制改革。
(四)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促进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充分发挥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作用,促进政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安排,建立和完善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审议,促进市政府及其部门、企业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外部协同监督机制,让审计监督常态化,并覆盖到国有资产管理全过程。市政府要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研究处理,回应社会关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让监管工作在阳光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