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代表团:加强司法保障 夯实和谐基础

日期:2014-07-30 来源:本网
1月6日下午,江陵代表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两院”应充分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为构建和谐荆州、平安荆州、法治荆州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董义华代表说,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市法院和检察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市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建议:一是正确处理好依法办案与服务经济的关系。司法机关在严格执法与服务经济上要做好结合文章,既要有力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要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加强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要在重视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加大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调解力度,让无钱的打得起官司,有理的打得赢官司。三是充实基层法院、检察院力量。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不断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官、检察官“断层”的问题。

张俊代表说,对“两院”工作建议:一是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检察官认定事实、运用法律、驾驭庭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四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作用。

陈兵代表说,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职责,在监督“一府两院”工作、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实施“工业兴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对人大工作建议:一是高质量地做好调查工作。调查前,要进行分析研究,明确重点;调查中,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充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调查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和建议,抓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两院”队伍建设建议: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实践活动,增强法官、检察官的法治意识、大局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建设。要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上重点人员的业务培训,更新知识结构,造就高素质的司法队伍。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对以权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损害司法队伍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

汤乐坤代表说,对人大工作建议:一是加强对代表的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代表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深入开展联系代表活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联系代表,广泛听取代表对“一府两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保障代表的知情权。要定期向代表寄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相关资料;经常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邀请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四是加大监督力度。要完善监督机制,抓好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务求监督实效。对“两院”工作建议:一是加强民事调解工作,把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对县市区法院的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办,对审理的案件进行评查。三是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陈华代表说,对“两院”工作建议:一是司法机关要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要正确处理司法权的有限性与群众诉求多样性之间的关系,对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矛盾,要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为目标尽快解决。二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要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打黑除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蒋圣新代表说,对“两院”工作建议:一是牢固树立以和谐为目标的司法政绩观。要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引导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做好群众工作。二是积极为“工业兴市”战略服务。要加大依法调解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的力度,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

李静代表说,对人大工作建议:一是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人大常委会要采取走访、通报、视察等形式进行督办, 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落实率。二是合理选择议题。人大常委会在选择议题时,要按照“抓重点、少而精”的原则,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民生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三是切实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方面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对“两院”工作建议:一是实行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司法体制内的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的良性互动。二是讲求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再审立案以及民商事务案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