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代表团:加强司法保障 夯实和谐基础

日期:2014-07-31 来源:本网
 2月14日,江陵县代表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两院”应充分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为构建和谐荆州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董义华代表说,在过去的一年里,法院和检察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方面有很大提高,在提高执法水平方面有很大提高,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有很大提高。对“两院”工作建议:一是加强民事案件审判工作。要在司法活动中关注民生,加大对民事案件的审判、调解力度,让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的百姓打得赢官司。二是加大执行力度。要建立“定承办人、定执行期限、定督办领导、定奖惩措施”的工作机制,完善执行案件跟踪管理制度,加强协调和督办,切实解决执行难。三是充实基层法院、检察院力量。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采取下派挂职、锻炼等方式,逐步解决县市区法官、检察官青黄不接的问题。

曹辉代表说,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法院和检察院全力服务“工业兴市”战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对“两院”工作建议:一是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要强化执行职能,加大协调力度,发挥执行联动作用,使未执行的案件有效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要突出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三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服务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严禁办人情案、金钱案,做到执法公正。

黄年虎代表说,对人大工作建议:一是抓好代表的学习培训,提高代表整体素质。二是在闭会期间多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活动,扩大代表在常委会活动中的参与面,保障代表的参与权、监督权。三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定期走访座谈,广泛听取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两院”工作建议:一是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提高经费保障水平,防止为钱办案等行为发生。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法官、检察官的良好形象。三是实行审务公开和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司法体制内的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的良性互动。

乐梅代表说,对“两院”工作建议:一是定期开展庭审观摩评议、办案质量评查、庭审笔录竞赛等活动,促进业务素质的提高。二是对县市区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要定期进行审查、督办,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评查,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三是开展法制讲座进校园活动,在青少年中加强警示教育,让青少年知法守法,预防和减少犯罪。

陈兵代表说,对人大工作建议:一是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人大常委会要采取走访、视察、检查等形式进行督办,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落实率。二是切实行使决定权。要围绕市政府提出的保增长任务和民生方面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对“两院”工作建议: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要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抓好,增强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自觉性,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发挥审判、检察职能的动力。二是加强宣传。要加大对查办有影响大案要案的宣传力度,扩大审判、检察工作的影响,增强打击犯罪的震慑效果。

陈华代表说,对“两院”工作建议:一是司法机关要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要正确处理司法权的有限性与群众诉求多样性之间的关系,对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矛盾,要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为目标尽快解决。二是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既有力打击犯罪,又努力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蒋圣新代表说,对“两院”工作建议:一是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强化涉农法律监督和司法保护,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二是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坚持从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出发,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既依法查办违法犯罪,又努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法律监督,保障政府投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