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14-07-3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2月28日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所作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加大执行力度,为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