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为民 彰显司法公正

日期:2014-07-3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2013年,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3年,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749件,审结3654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7.47%。监督、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32980件。

 

惩处犯罪维护社会安定

◆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749件,判处罪犯2488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342人,限制减刑2人。

◆加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实施心理干预、轻微犯罪前科封存等审理方式和刑罚执行方式,全年共判处未成年罪犯47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17人。

◆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减少社会对抗。

民商事审判调解经济社会关系

◆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7383件,标的额9.57亿元。

◆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5075件,侵权案件1484件。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维护公平交易和金融安全,审结买卖、租赁、借款、融资、保险等商事案件5414件。

◆服务企业发展壮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审结股权转让、企业改制、破产重组案件43件。

◆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促进自主创新,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6件。

司法为民维护和谐稳定

◆高度重视民生案件的审理,全年累计为医疗、交通、工伤事故受害人追索人身损害赔偿金9819万元,为老人、妇女、儿童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26万元。

◆坚持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累计为职工追索劳动报酬1160万元。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共缓、减、免收诉讼费6.5万元,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信访人、申请执行人给予救助金15万元。

◆全市法院通过调解、撤诉审结的民商事案件14661件,调撤率为53.54%。

履行职能服务经济发展

◆把握裁判尺度,慎用强制措施,妥善处理涉企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责任认定问题,避免企业因诉讼陷入生存困境。

◆审结江湖生态公司重整案,化解债务36亿元,督促战略投资方注入优质资产1.98亿元。

◆审理湖北大田化工破产案,处置资产2940万元,648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着力执行保障裁判落实

◆全市共办理执行案件3794件,执结标的额10.86亿元。

◆将12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发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的惩戒、威慑作用,压缩恶意逃废债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

◆执结涉及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26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576.32万元。

健全机制提升办案质效

◆围绕审限抓流程,严格审限变更和结案审批手续,加强监控,定期督办。

◆加强审判态势研判,发挥指标数据的决策运用功能,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

◆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在互联网上公布的生效裁判文书占裁判文书总量的20%。

◆完善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共委托鉴定273件,评估64件,拍卖23件,拍卖成交金额2.74亿元。